证券简称:保龄宝证券代码:002286公告编号:2026-03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9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9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380567380股变更为37997738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80567380元
减少至人民币37997738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
1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7月5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
及14:00-17:00;
2、申报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
3、联系人:保龄宝公司证券部
4、电子邮箱:tggzx@blb-cn.com
5、联系电话:0534-8918658
6、传真:0534-2126058
7、邮编:251200
8、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须在2026年7月5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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