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7证券简称:奇正藏药公告编号:2026-029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时间
3.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3.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凯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7.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
465042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3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2人,代表股份462941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6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5人,代表股份2100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6%。
7.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5人,代
表股份2100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5人,代表股份2100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3706%。
7.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96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5%;反对536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4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870%;反对536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65%;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96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5%;反对53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4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918%;反对53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18%;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8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1%;反对542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7%;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925%;反对542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11%;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90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反对542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7%;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115%;反对542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220%;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96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6%;反对53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3%;
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4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061%;反对53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275%;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518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4%;反对518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7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723%;反对518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6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518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4%;反对518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
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7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670%;反对518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64%;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5%。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506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7%;反对530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1%;
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4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768%;反对530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566%;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5%。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强、刘梦瑶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详见2026年5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