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7证券简称:奇正藏药公告编号:2026-035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李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高级管理人员李军先生计划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200股(占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085%)。
2026年6月26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李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6月26日,李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军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前后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名称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929450.0340%1929450.0340%
李军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3340.0085%483340.0085%
有限售条件股份1446110.0255%1446110.0255%
注:总股本按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5239895股后的566878308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近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届满,李军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