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奇正藏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情况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本所”)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25年12月31日):7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025年12月31日):4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25年12月31日):
142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24年度):47668.5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024年度):39836.7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24年度):11599.01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25年度):35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2025年度):
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门类编码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
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3 医药制造业 C27
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8
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0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025年度):3711.00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24年12月31日):5265.19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无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石朝欣,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曼曼,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邹杰,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报告。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合伙人除外),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处理处罚序号姓名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日期类型经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奇正藏药2022年年度报告执行审计工作时,未能识别出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共计1.11
亿元的关联交易业务,导致奇正藏药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石朝2023年10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西
1(2010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欣月31日措施藏证监局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
六条的规定,签字会计师石朝欣、孙红玉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中勤万信及签字会计师石朝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本期审计收费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上期审计收费1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1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勤万信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项目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审计程序、提
高审计质量控制风险的措施、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勤万信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2025年1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计划》,就2025年度年报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包括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并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出2025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督促函。
3、2026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初步审计后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就审计意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出2025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次督促函。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