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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287证券简称:奇正藏药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8133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时间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

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23〕21和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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