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核查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2026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中勤万信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鉴于中勤万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提请董事会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李春瑜刘凯列果德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