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监事会审阅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相关事项已制定相关有效措施,监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说明。
二、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完善内部管理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公司监事会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展开,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