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9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00)
于2025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务规模变化
情况、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业务约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