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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25 查看全文

*ST宇顺 --%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12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存在资金筹措及偿债风险、股东收益下降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标的公司股权的质押风险,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等风险,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之“重大风险提示”“第十一节风险因素”。

3、截至2025年12月24日,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率为-472.97倍,滚动市

盈率为-599.49倍,市净率为37.99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计算机、通信(C39)的静态

市盈率为62.12倍,滚动市盈率为51.94倍,市净率为5.20倍。

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2024年1月-2025年3月)(深正一专审字(2025)第01005号)(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根据《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在2024年初已完成,则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584.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4671.85万元。根据公司2025年12月24日的市值与备考报表数据计算的静态市盈率为53.34倍、市净率为18.61倍。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中上协行业分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该行业静态市盈率为67.84倍、市净率为5.13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宇顺,证券代码:00228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知悉上述重大事项,除上述事项和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经审计

的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

低于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收购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存在资金筹措及偿债风险、股东收益下降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标的公司股权的质押风险,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等风险,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第十一节风险因素”。

4、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经公司核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近期经

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2025年12月24日,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率为-472.97倍,滚动市盈率为-599.49倍,市净率为37.99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计算机、通信(C39)的静态市盈

率为62.12倍,滚动市盈率为51.94倍,市净率为5.20倍。如前所述,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根据《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在2024年初已完成,则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584.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4671.85万元。根据公司2025年12月24日的市值与备考报表数据计算的静态市盈率为53.34倍、市净率为18.61倍。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中上协行业分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该行业静态市盈率为67.84倍、市净率为5.13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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