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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2025年度业绩预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31 00:00 查看全文

*ST宇顺 --%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包含公司收购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

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恩云 IDC项目公司”)的财务数据,其中,公司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 2025年度新增的 IDC业务收入,相关金额约 8101万元。鉴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中恩云 IDC项目公司是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以及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数据为准。

2、由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本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

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因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

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单位:万元

项目本会计年度上年同期(重组前)上年同期(重组后)

利润总额-209-1521.3921609.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23-1757.4815584.99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35-2142.9115199.21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86-0.06270.5561

营业收入4100022028.24103575.01

扣除后营业收入4070021576.18103122.95

项目本会计年度末上年末(重组前)上年末(重组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80023065.6044671.85

所有者权益注:上年同期重组后的数据包含中恩云 IDC项目公司 2024年 1月—12月数据(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报告期数据只包含中恩云 IDC项目公司 2025年 12月数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请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100%股权,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8日完成中恩云 IDC项目公司过渡期管理措施,

自2025年12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期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合并范围扩大所致。鉴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是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以及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

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数据为准。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

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

于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

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

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本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因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将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4、报告期内,公司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以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 IDC项目公

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进展及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2026年1月28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第十一节风险因素”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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