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11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一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上述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最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有关法律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
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