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90股票简称:禾盛新材公告编号:2025-05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盛新材”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泓垣盛”)于2025年11月20日与卢大光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泓垣盛因实际控制人规划安排,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1580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以33.7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卢大光先生(以上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
2、卢大光承诺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其不会对外转
让标的股份(不包括转让给其控制的其他主体),在前述期限内,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合规性确认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泓垣盛的通知,上海泓垣盛与卢大光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泓垣盛因实际控制人规划安排,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15806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转让给卢大光先生,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33.71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64583576.66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陆仟肆佰伍拾捌万叁仟伍佰柒拾陆元陆角陆分)。
同时,上海泓垣盛、赵东明、蒋学元与摩尔智芯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泓垣盛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8489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以33.71元/股的价格转让予上海摩尔智芯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转让总价款669109351.77元。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泓垣盛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实际控制人卢大光先生持有上市公司3158064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73%。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泓垣盛、卢大光)》。
二、本次股份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46666.67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2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复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MAC4RGYR0B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新川沙路517号8、9幢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太阳经营范围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复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9.1429%的合伙份额、上海复商新能源科技合伙人信息
有限公司持有0.8571%的合伙份额。
本次股份转让系上海泓垣盛因实际控制人规划安排。
上海泓垣盛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相关承诺,也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卢大光姓名卢大光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21322************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西路55号11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否居留权
截至公告披露日,卢大光先生为上海泓垣盛的实际控制人。卢大光先生通过上海复商及复商集团间接持有上海泓垣盛100%合伙份额,其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复商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三、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卢大光,男,公民身份号码:321322************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额、比例及价格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3158064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
甲方和乙方经协商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3.71元/股,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额为1064583576.66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陆仟肆佰伍拾捌万叁仟伍佰柒拾陆元陆角陆分)。
乙方承诺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乙方不会对外转让标的股份(不包括转让给乙方控制的其他主体),在前述期限内,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支付安排
3.1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支
付首期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50000000.00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
于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股份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本次股份转让合规确认意见的申请文件。
3.2乙方应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1014583576.66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零壹仟肆佰伍拾捌万叁仟伍佰柒拾陆元陆角陆分)。
4、标的股份交割及过渡期安排
4.1双方应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文件后
3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标的股份
过户所需材料,甲乙双方均应积极配合办理该等手续。
4.2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乙方按照适用法
律及上市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标的股份对应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乙方享有。
4.3过渡期内,标的股份由甲方管理,甲方不得就标的股份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优先权、第三人权益、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担保权益,及其它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
5、违约责任
5.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的,即
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2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则乙方每日应按照应付未
付金额0.0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且应继续履行付款义务。
5.3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
6、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在自然人签署方签字、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方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说明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协议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具体
情况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泓垣盛、卢大光)》。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