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荟)
本人自2024年4月29日起担任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诚信履职、独立判断。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性与合规性。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切实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决策透明度。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以维护投资者权益为核心,重点关注利润分配方案等涉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议案,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成员及股东代表进行深入交流,及时了解议案落实进展与潜在风险,提出针对性建议与解决方案。现将本人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谢荟,男,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深交所董秘资格。2007年7月至2016年2月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赣州盛虔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1月至今任赣州德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经自查,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秉持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慎履行职责。通过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成员进行专项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化运作。结合行业动态与公司实际情况,为公司战略方案调整、业务优化及风险管理提供建议,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决策透明度,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自2024年4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会会议4次,本人实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现场会议3次,通讯会议5次,列席股东会会议2次,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要求规范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深入分析议案的落实方案,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义务。经过全面评估,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予以支持性表决,未发表反对意见,有效保障了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和决议的有效性。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遵循《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候选人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审慎履职,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全面审议和核查。通过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审查,有效促进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升了审计工作的整体效能。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有效保障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关联租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客观、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密切关注外部市场变化和公司舆论情况,结合自身履职需求进行15个工作日现场办公。现场办公内容包括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公司生产车间、仓库实地考察生产运营状况,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交流等方面工作。本人通过多频次的现场检查直观了解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实时动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成员等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合规问题的审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建议,并跟踪整改进度。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进展追踪体系,有效发挥监督制衡作用,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密切关注报告编制的进展情况,主动跟进年报审计计划。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就年审计划的推进、重点关注事项、审计结果进行充分讨论,针对审计中的存货监盘、商誉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关键指标进行专业指导,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聚焦高风险环节如关联交易审查、资金流动性监控,建立问题台账,避免潜在漏洞,提高报告的可靠性和风险管理能力。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转化为管理改进措施,并追踪整改进度。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在决策过程中,坚持独立审慎发表客观意见,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性、流程的合规性,确保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不断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通过流程标准化与责任到人等方式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通过定期核查方式,构建覆盖信息生成、审核、披露全流程的闭环管理体系,有效提升了公司透明度与市场信任度。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结合自身财会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以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并发表意见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运营状态和潜在的经营风险,依托财会专业知识背景,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涉及的各项数据进行了严格审查。经审查,公司编制
和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完整,财务数据准确、可靠,客观公正地向投资者展现了所属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2、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为满足三家子公司银行融资的需求,公司为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海曦技术有限公司的合理银行融资需求提供担保。担保事项的开展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有效保障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4、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19年6月5日,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公司与和兴昌商贸签订了《办公楼租赁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重新进行审议并对外披露,经审查,关联租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遵循了客观、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股份协议转让事项
2025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赵东明、蒋学元、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泓垣盛”)签署了《关于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赵东明、蒋学元、上海泓垣盛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摩尔智芯转让其持有的禾盛新材44660220股股份。2026年2月3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摩尔智芯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谢海闻。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秉持专业审慎的工作态度,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
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展望2026年,本人将恪守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强化履职深度与效率。重点围绕决策监督、合规审查、权益维护等方面开展工作,优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机制、优化专门委员会运作流程,严格把控合规审查环节,全方位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述职人:谢荟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