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1证券简称:遥望科技公告编号:2025-047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内存有8567491股股票,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数为935545353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A幢A101室
-A105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5、会议主持: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15人,代表股份
205657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27%,占公司总股份的21.78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93827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1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9人,代表股份11830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范元凤和廖彩灵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4255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80%;反对130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3%;弃权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7%。
2.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424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23%;反对130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0%;弃权1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7%。
3.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4243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22%;反对129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05%;弃权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3%。
24.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4241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15%;反对129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21%;弃权1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4%。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4011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95%;反对13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06%;弃权3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1849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859%;反对131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358%;弃权3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6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783%。
6.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3916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33%;反对157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68%;弃权1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0898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821%;反对157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292%;弃权1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3887%。
7.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4072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92%;反对121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1%;弃权3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2459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3所持股份的86.6015%;反对121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092%;弃权3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893%。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386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61%;反对14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924%;弃权3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6%。
9.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3882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68%;反对141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3%;弃权35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9%。
10.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4225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35%;反对124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50%;弃权18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398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922%;反对124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171%;弃权18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6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07%。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3957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32%;反对130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46%;弃权3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1308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6287%;反对130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1.0319%;弃权3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2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395%。
议案7、8、11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范元凤和廖彩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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