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1证券简称:遥望科技公告编号:2026-037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A幢A101室
-A105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49人,代表股份
208894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3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93826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2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2人,代表股份15067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113%。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范元凤和何嘉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5323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05%;反对2931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32%;弃权6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496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006%;反对2931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40%;弃权6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54%。
2.审议并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5266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34%;反对286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19%;弃权76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440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250%;反对2865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193%;弃权76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58%。
2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4270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63%;反对3867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4%;弃权7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443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109%;反对3867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65%;弃权7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26%。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4430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28%;反对3788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34%;弃权6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603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708%;反对3788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402%;弃权6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90%。
5.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4882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61%;反对388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3%;弃权6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502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011%;反对388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3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60%;弃权6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29%。
本议案关联股东谢如栋、李刚、何建锋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合计
69446778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2794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97%;反对5423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65%;弃权6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967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146%;反对5423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964%;弃权6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90%。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2974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62%;反对5227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23%;弃权6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148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132%;反对5227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903%;弃权6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65%。
8.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2916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81%;反对5293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2%;弃权6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
4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089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243%;反对5293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30%;弃权6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8%。
9.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5221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6%;反对2893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2%;弃权7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394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230%;反对2893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38%;弃权7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32%。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5240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08%;反对288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1%;弃权7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41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497%;反对2885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67%;弃权7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36%。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5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1339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6.3831%;反对7067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34%;弃权4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512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576%;反对7067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057%;弃权4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67%。
议案7、9、10、11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范元凤和何嘉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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