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以独立、审慎、客观的态度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说明王学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年生,大学本科,具备医药工程师资格,报告期内任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993年7月至2010年2月,历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办公
室副主任、营销战略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2010年2月至2014年4月任中
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2014年4月至今历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2017年5月至2024年12月任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会长,2017年5月至
2023年6月任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
2026年1月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浙
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2026年2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7月至今任三一创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2018年9月至2026年1月,任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2018年12月至今任众诚协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年3月至今任众诚汇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年5月至今任海英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云起汇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3月至今任中生尚健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海英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众友日鑫(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1年8月至今任众思智兴(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2年6月至今任新途(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新途致远(天津)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4年3月至今任开新致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是否连续独立董事应参加现场以通讯方式委托缺席次数两次未亲自姓名会议次数出席次数参加次数出席次数参加会议王学恭91800否本年度,我按时参加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行使表决权,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我出席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我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作为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履行情况,并对董事、高管年度薪酬的发放情况进行考核,审议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制度。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我按时参加。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异议事提出的委员召开项具体重要意其他履行职责的会名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情况见和建情况称次数(如议
有)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制定、审查董事、与会委2025年032、审议《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员认真月10日理人员2025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议案》;薪酬政策与方
与考审议,一23、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案,并就董事、无核委致同意酬及津贴计划》。高级管理人员的员会相关议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薪酬等提出建
2025年12案。
2、审议《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月05日议案》。
2、2025年,我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合理谨慎的态度,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会议1次,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进行审议,我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
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亦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2025年度,通过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体系的运行情况,听取公司关于审计
相关工作的汇报。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通过审计委员会与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等就公司业务、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
我始终坚持勤勉和尽责的原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着密切的沟通。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的日常运营、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以及业务发展等方面的汇报,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监督、评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确保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的执行。对于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议题,认真审查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自己的专业经验进行独立判断,并对相关议题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
积极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交流。出席股东会期间,与参会股东共同探讨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的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对外公开,以便随时接收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促进股东与公司间的良性互动。
3、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本人持续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及投资者保护相关内容的学习,密切关注监管政策的更新动态,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履职专业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与风险防范提供支持。
(七)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5年,本人结合参加会议、现场调研、文件审阅、线上交流等方式,深
入了解公司运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等情况。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关注行业政策动态与市场竞争态势,结合专业背景,在研发管线布局、战略资源整合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协助公司争取国家支持政策。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8日。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履职,通过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保障本人知情权与履职条件,为本人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披露情况,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就发生的相关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审议或发表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相关事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均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等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五)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与披露的情况一致,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规定,确定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守忠实、勤勉义务,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立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6年1月,我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务。由于本人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本人的辞职报告于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2026年2月6日,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选举出新任的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我对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表示诚挚感谢!同时,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规范运作、稳健经营,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以更加优秀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五、联系方式
姓名:王学恭
电子邮箱:wangxuegong@salubris.com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王学恭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