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6公司简称:辉煌科技公告编号:2026-012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刊登
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8号公司研发
楼1209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鹰先生
7、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3人,代表
股份65369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94%。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
558559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7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7人,代表股份9513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44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7人,代表股份9513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7人,代表股份9513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442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
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6509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09%;反对68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2%;弃
权3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79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476%;反对6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51%;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4%。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641560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38%;反对1157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2%;
弃权5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300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455%;反对11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38%;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7%。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984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97%;反对142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4%;
弃权4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042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78%;反对14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92%;弃权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7734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85%;反对153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20%;
弃权5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17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238%;反对15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12%;弃权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49%。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39161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68%;反对14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17%;
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06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238%;反对14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59%;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3%。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133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25%;反对140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72%;
弃权5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05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944%;反对14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38%;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8%。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清律师、朱浩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