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建民)
本人作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本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建民,59岁,中国国籍,1967年10月生,硕士学历,曾任北京大风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担任北京五道口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金日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新华视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及经理、北京智联云上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北京五道口金
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2023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应参加董缺席董事出席股东董事会次式参加董董事会次次未亲自参事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加董事会议
73400否0
本人对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异议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各项议案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或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了3项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提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的议案》,本人作为关联人对该议案回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04-24表决;《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第一次会议
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执行细则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达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04-28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会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参加会议2次,实际参加会议2次,审议通过了5项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提案
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委员会2025-06-2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提名委员会2025-07-08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
2025年第二次会议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3)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项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提案
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
2025-04-24《公司未来发展展望》。
2025年第一次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谭宪才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应参加会议1次,实际参加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1项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提案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
2025-04-24《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一次会议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和相关业务情况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并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在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等重大事项时,重视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及时转达市场关切,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实现全体股东价值共赢。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考察,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内部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此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政策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合计现场工作时间十五天。本人紧跟监管要求,持续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最新规定,积极参加专业机构举办的专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定期沟通汇报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全力配合提供资料等,使得本人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便于本人参与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后对各类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客观的判断。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且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护了公司资产及运营的安全与稳定,能够对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我们认同该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议案》,全体委员作为该议案关联人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本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执行细则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春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经审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
计划锁定期已于2025年4月24日届满,根据2024年度审计报告,本次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换届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认真审阅各候选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本人认为相关人员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且其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认真审阅财务负责人候选人履历等相关材料,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四)聘任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研究拟变更审计机构;经对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应具备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记录、独立性以及其他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同意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深入调研公司治理制度及其执行、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度,时刻关注公司运营动态与发展走向,对所有董事会议案进行细致审查,严谨行使表决权。同时,严格督促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本人始终恪尽职守,坚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并特别关注和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实际行动践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担当。
2026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周建民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