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并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拟将通过回购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22782295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至71732.8606万股,注册资本减少至人民币71732.8606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第三章第十九条相应内容作如下修订:
章程原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一章第六条第一章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011.0901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732.8606元,已发行的股份数为740110901股。万元,已发行的股份数为71732.8606股。
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三章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4011.0901万股均公司股份总数为71732.860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获得通过后,将授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