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本人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工作中,本人积极通过生产经营汇报了解公司动态,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本人已完成年度独立性自查,确认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情形。履职期间,本人除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未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本人始终独立履行职责,决策过程中未受任何来自公司内部或外部利害关系方的干预。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积极与公司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在会议审议环节,
本人坚持独立、审慎原则,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做到会前充分调研、会中严谨审议,在全面掌握信息的基础上,从专业角度作出独立判断,积极建言献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七次,本人自2025年5月13日换届选举后出任独立
1董事,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次,现将出席会议的情况列示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应参加董现场出席会议次数通讯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会议次数缺席会议次数事会次数
31200
2025年度,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本
人通过详细审阅相关资料,全面掌握议案背景;会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经独立审慎判断,本人对报告期内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充分体现了对公司决策事项的理解与支持。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提名委员会出席情况
本人自2025年5月换届选举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召开方式会议议题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2025年5月13日现场会议方式《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员会主任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议案》
(三)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自2025年5月换届选举后任职,列席股东会1次。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5年5月换届选举后任职。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应参加任职后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召开方式会议议题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2025年5月13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方《关于向福建南平太阳高新电专门会议式缆材料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关
2联交易议案》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3.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准确性,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
产经营及风险管控的汇报,并重点围绕关联交易合规性、对外投资可行性、内控有效性等核心事项与公司进行深度沟通。在审议过程中,本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专业为准绳,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议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重大决策中的监督与制衡作用。
五、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结合专业知识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福建南平太阳高新电缆材料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本人任职后,对该项关联交易的背景资料进行了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就交易的必要性、定价依据等进行了沟通。经核查,本人认为该交易的定价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定价公允,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亦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2025年各期定期报告。审阅过程中,本人关注了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等关键会计事项,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
3果和财务状况。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新任独立董事,本人查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信息及其过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在过往审计中保持了独立性。因此,本人对续聘事项无异议。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开展现场调查与日常沟通,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充分利用出席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契机,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任职以来,本人实地考察了公司的技术研发中心和主要生产线,重点了解了公司在特种电缆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和产品应用情况。
期间,本人与公司技术负责人就当前电线电缆行业的新材料发展趋势(如耐高温、高导电率材料)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产品技术附加值等方面提出了初步建议。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动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七、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细致查阅相关资料,深入调研分析,确保在充分
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审慎、勤勉的原则,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
司治理与经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江平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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