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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建设: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波)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管理规定》等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波,汉族,1977年生,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四川上市公司协会中介机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律协

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四

川省地方准金融机构审议委员会委员、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

会副秘书长、成都律协金牛分会理事、北京康达(成都)律

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四川苏克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无限合伙人,兼任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外部委员、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至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13次。报告期内,本人始终秉持审慎严谨的态度,在会前认真审阅每一份会议议案及相关背景材料,对涉及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等关键事项进行重点研判,确保对审议内容有全面、客观地了解。对于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及时进行问询,深入了解议案背景、决策依据及潜在风险。在会议审议过程中,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异议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1次,积极

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听取股东意见,对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进行了重点关注。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召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9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成员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情况《关于审计发现问题2024年度整改2025年1月13日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议案》《关于2025审计与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张海霞风险委额授信的议案》《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廖中新员会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杨波2025年4月2日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审注册会计师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4月21日《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5年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

2025年6月6日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

2025年8月19日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内审工作上半年总结与下半年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中建西部建设2024

2025年10月15日

年重大事项实施情况自查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内审工作第三季度总结与第四季度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5年10月21日《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年12月10日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

冯渊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险处置杨波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王金雪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风险管理工作总结暨

2026年重大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

2025年12月30日案》《关于〈2023至2025年合规管理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述职

2025年4月2日薪酬与杨波报告的议案》考核委张海霞《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经营

2025年4月21日员会侍军凯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2025年10月15日《关于调整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关于高级

2025年12月10日

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在履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始终坚持业绩导向与合规底线并重。一方面,严格对标公司

2024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核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贡献

与考核结果的匹配度,确保薪酬兑现方案公平合理,真实反映经营成效;另一方面,严守合规底线,对考核流程及薪酬发放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定。在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的同时,本人亦积极参加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确保会议程序规范、决策审慎。同时,注重发挥专业支撑作用,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就审计重点、财务规范及内控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推动公司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本人均亲自参会,重点审议修订关联交易制度、关联交易预测及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议案,在工作中与公司管理层深入研讨关联交易必要性、金额及程序安排,就实操执行监督提出专业建议,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作用。履职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202525《关于公司与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附年月日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2025年4月2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2025年8月19日《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20251015《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年月日

(2025年修订)〉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20251210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年月日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人认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体系运行良好,能够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开展各项工作。经核查,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因此本人未行使相关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持续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在年度审计计划编制阶段,认真审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结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及管控要求,对审计方向、重点事项提出审核意见,确保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整体监督目标保持一致。

在审计执行过程中,坚持按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跟踪审计计划执行进度,及时掌握审计发现及工作推进情况,对关键问题提出专业指导建议。同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与落地执行情况,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履职尽责,重点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与闭环管理,推动内控管理持续完善。

2.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规范化沟通。在年度财务审计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及

人员配置等重要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与专项会商,全程跟踪审计实施进度。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及监管要求,重点关注合规管理、重大风险识别与提示等关键环节。

现场审计结束后,对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数据真实性、信息披露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认真复核,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障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及时性与高质量。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通过认真出席公司股东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及时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规范、利润分配等重点问题;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监督作用,在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内部控制等相关议案时,重点考量中小股东利益,确保决策公平公正、兼顾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同时密切关注投资者互动平台、中小股东来信来电等沟通渠道反馈的信息,主动加强与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沟通,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切实履行好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职责。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开展现场履职,确保独立勤勉尽责。现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决策落地执行。深入重点子公司一线实地调研,实地查看资产运营、内控执行与风险防控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并与管理层及关键部门开展专项沟通,结合行业与公司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

全年累计现场履职19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效发挥了现场监督、实地核查与决策支持作用。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本年度,公司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从办公条件、信息沟通、风险保障等层面充分保障本人的知情权、

参与权与监督权。具体而言,公司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并开通OA系统权限,强化了决策信息的及时性与透明度;同时完善联络员服务机制,配备专人专岗对接协调,确保履职过程中的沟通高效顺畅。此外,公司持续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助于缓解决策顾虑、提升管理效率,也为本人参与治理提供了更加积极的环境。履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积极配合,未出现拒绝、阻碍或隐瞒信息等情形,更不存在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审议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重点审查和评估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和合法性,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此外,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查阅财务报告、审阅关联交易相关材料及问询管理层,持续跟进关联交易的回款进度与风控措施,切实防范资金风险,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无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审议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按照《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第十七条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

用的要求开展工作,重点关注了资质是否有变动、是否有行政处罚、独立性、审计费用与工作量的适配和审计方案等情况,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无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增选了冯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聘任了黄钰锋先生为副总经理、邵举洋先生为总法律顾问。重点审核了任职资格和程序,并认为具备资格和能力,提名、选举及聘任流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审议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等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相关的议案,在审议过程中,依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表现,对薪酬方案的公平性、合规性及激励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判断。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贡献紧密挂钩,既符合市场薪酬水平,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职责,秉持独立、客观、勤勉原则,全程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出席各类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重点督导内部审计工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深入现场及子公司调研,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有效履行监督与决策支持职责,确保履职符合监管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聚焦重点、强化履职,持续加强监管政策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开展现场调研,紧盯公司经营重点与风险点;进一步加强与中小股东、管理层的沟通,强化内部审计督导与问题整改跟踪;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助力公司规范治理、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独立董事:杨波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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