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管理规定》等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冯渊,中国国籍,汉族,1971年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委员,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至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本人应出席
3次,实际均亲自出席,出席率100%。报告期内,本人严格
恪守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义务,始终以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履行职责。会议召开前,本人全面研读各项会议议案及配套支撑材料,针对公司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公司治理制度建设、重大改革部署等重大事项开展专项分析与论证,全面掌握议案核心内容与决策背景。针对议案中存在的疑问,主动与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沟通问询,厘清决策逻辑、政策依据与潜在风险隐患。会议审议期间,依托自身专业领域知识,立足独立判断立场,依法依规审慎行使表决权。
本年度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全部议案均予以审慎审议,一致表决同意,未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及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担任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委员(2025年11月17日至今),期间共召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成员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名称情况《关于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年12月10
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日冯渊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险处置审计与风杨波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险委员会王金雪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风险管理工作总结暨
2025年12月302026年重大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日案》《关于〈2023至2025年合规管理总结报告〉的议案》章维成
战略与投2025年12月10关于中建西建海外(成都)有限公司廖中新资委员会日2025年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冯渊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本人应出席
1次,实际亲自出席1次。重点审议关联交易预测及中建财
务有限公司相关议案,在工作中与公司管理层深入研讨关联交易必要性、金额及程序安排,就实操执行监督提出专业建议,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作用。履职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5年12月10日《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与中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人认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体系运行良好,能够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开展各项工作。经核查,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列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因此本人未行使相关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重大风险防控、财务核算规范性等事项。同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依规履职,推动内控体系不断完善。
2.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沟通会议,就2025年度审计范围、重要工作节点、审计团队人员配置、审计重点关注领域等关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与专项研讨。同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公司合规管理、重大风险识别与风险提示等核心环节,切实保障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密切关注投资者互动平台、中小股东来信来电等沟通渠道反馈的信息,主动加强与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沟通,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切实履行好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职责。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开展现场履职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独立、勤勉、尽责的义务。
现场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充分发表专业独立意见,督促相关决策落地执行。组织召开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沟通会议,就审计相关重点事项开展充分会商。全年累计现场履职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有效发挥了现场监督、实地核查及决策支持的履职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本年度,公司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从办公条件、信息沟通、风险保障等层面充分保障本人的知情权、
参与权与监督权。具体而言,公司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并开通OA系统权限,强化了决策信息的及时性与透明度;同时完善联络员服务机制,配备专人专岗对接协调,确保履职过程中的沟通高效顺畅。履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积极配合,未出现拒绝、阻碍或隐瞒信息等情形,更不存在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重点审查和评估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和合法性,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此外,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工作开展情况,切实防范资金风险,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无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无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无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无(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邵举洋先生为总法律顾问。重点审核了任职资格和程序,并认为具备资格和能力,提名、聘任流程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七)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
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过程中,严格依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履职表现,对薪酬方案的公平性、合规性与激励有效性作出了独立判断。经审慎评估,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贡献紧密挂钩,既符合市场薪酬水平,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以独立、客观、勤勉的态度履行各项职责。2026年,我将聚焦核心职责,通过强化专业学习紧跟监管政策与行业前沿,以精准判断为公司建言献策。在风险防控方面,将持续督导内审高效运作,重点关注财务规范与关联交易公允性,筑牢风险防线;在董事会决策中,将始终保持独立性,立足长远发展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更强的责任意识与专业精神勤勉履职,不辜负各方的信任与重托。
独立董事:冯渊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