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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建设: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11 查看全文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1总则

1.1目的及依据

1.1.1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1.2本办法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有关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办法的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义务,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公司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并对其作出处罚的机制。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

分公司及子公司负责人、各分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机构或者人员。

1.3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原则

1.3.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1.3.2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1.3.3职权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1.3.4追究责任与教育改进工作相结合。

1.4主要应对的风险及合规管理要求

为防范公司信息披露合规风险,本办法旨在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体系,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大事件

1发生时及时履行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要求。

2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形

2.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2.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证

券监管规定,导致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2.3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规定》等内部制度,导致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2.4未按信息披露规程执行,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者不良影响的。

2.5因信息披露工作中沟通、汇报不及时,造成重大失误或者不良影响的。

2.6其他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情形。

3对责任人从重处理情形

3.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的发生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3.2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3.3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3.4打击、报复、陷害责任调查人或者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3.5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3.6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处理情形的。

4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情形

24.1责任人已经有效阻止或者减轻不良后果发生的。

4.2责任人已经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4.3确因意外或者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4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情形的。

5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形式

5.1适用于内部相关责任人员

5.1.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5.1.2通报批评;

5.1.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5.1.4要求赔偿损失;

5.1.5解除劳动合同;

5.1.6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2适用于外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中介服务机构

5.2.1以书面方式提出质询,要求其书面解释、道歉或者追究其内

部人员责任;

5.2.2依照委聘合同提出索赔;

5.2.3解除或者向股东会建议解除委聘合同;

5.2.4董事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5.3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

股东

5.3.1以书面方式致函通报;

5.3.2提议更换涉及差错的股东单位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5.3.3董事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5.4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与处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在对责任人作

出处理前,董事会应当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其陈述与申辩3的权利。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根据管理权限,

由具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处理。

6附则

6.1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临时报告相关的信息披露重大

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6.2本办法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6.3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6.4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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