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路国平,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历任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南京审计大学瑞华学院、国富中审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审学院教授,曾任朗博科技、华信新材、建科股份、宝胜股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朗博科技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线上和线上线下混合式)《高级财务会计》负责人,神剑股份独立董事、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经自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没有重大业务往来,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8项议案,
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客观、独立、审慎原则,将专业知识与公司运营实际深度结合,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次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出席股东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式参加董未亲自参加董事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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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2025年度,召集并主持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审议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机构聘任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点关注由审计委员会执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过渡。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对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与2025年度经营计划进行审议。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对公司管理团队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对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审查。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认真审议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八项议案,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监督职能。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监管法规,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依法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学习审计相关规定,
在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
员深入沟通,及时掌握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编制进度及审计计划、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推动公司审计工作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资本市场、主流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
多次到南京销售分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控运行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内审部门、证
券部等职能部门及专门人员对本人工作开展也提供了诸多帮助,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也是基于过往实际发生情况及区域市场具体业务情况判断,具有科学合理性。
(二)定期报告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持续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占用的情形,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本报告期末的,为前述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年度,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审慎、客观地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与交流,持续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的监督力度,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路国平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