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5-069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继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8人,代表股份188478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3180700股,
1/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2人,代表股份
45297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5人,代表股份34782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0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0人,代表股份34478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41%。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炜
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爽、郭晓桦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提案及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0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630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67%;
反对6646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64%;
弃权2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3354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90%;
反对10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6%;
弃权2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表决
2/3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