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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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报告1-2
二、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1-2
委托单位: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号码:(010)85886690
网真号址: http://www.Reanda.com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6】第0040号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以下简称“更正说明”)实施了审核工作。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更正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更正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得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重新计算、分析复核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