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致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持续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强化经营管理效能与风险防控能力,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负责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日常运行工作。审计部对董事会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旨在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升经营效率与效果,助力公司发展战略落地。鉴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仅能为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同时,内外部环境变化可能导致控制程序适用性降低、执行有效性弱化,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1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定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重大事项。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遵循风险导向原则,确定评价覆盖范围,确保无重大遗漏。评价范围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评价覆盖单位:母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应项目比例均为100%。
二是评价覆盖业务与事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
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担保管理、信息与沟
通、法律事务管理、财务报告、内部监督等。
评价范围具体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持续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
2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的要求,保障公司独立运营。
公司组织架构图
公司结合司法重整后业务转型与组织优化需求,搭建适配公司发展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能边界与履职要求。2025年度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
核心制度,规范“三会”运作与决策流程,保障公司治理科学高效。
2.发展战略
2025年为公司完成司法重整、全面战略转型的关键元年,
3公司严格执行重整计划,稳妥处置生态环保业务的基础上,坚定聚焦新能源核心主业,构建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集中式风电为补充、储能与综合能源服务为延伸”的主要业务布局。报告期内,公司高效推进优质绿电资产整合与产业落地,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与资产质量,生态环保业务平稳过渡、风险可控,战略转型成效显著,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提升,为长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人力资源
公司围绕新能源业务转型与战略落地需求,以人才结构优化、专业能力提升为核心,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2025年度公司制定《薪酬分配实施办法》《职务职级管理办法》,修订《招聘及录用管理办法》《绩效考核激励办法》《员工考勤和请休假管理办法》等制度,构建覆盖招聘录用、薪酬绩效、职务职级、考勤休假的全流程管控体系,实现人力资源精细化管理,为业务转型提供人才支撑。
4.企业文化
公司秉持绿色发展理念,立足新能源主业发展定位,传承生态环保领域传统优势,统筹新能源与生态环保协同发展,加速核心领域的拓展与深耕,强化合规经营、责任担当与创新进取的企业文化引领,助力公司绿色低碳战略转型,致力于服务国家城乡高质量发展总体战略。
5.预算管理
公司实施战略导向型全面预算管理,以战略目标为牵引,统筹资源配置与经营计划。通过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
4方法,开展预算执行定量与定性分析,动态监控预算执行进度、偏差及成因,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保障战略落地与经营目标实现。
6.资金管理
公司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授权审批、不相容岗位分离、信息
化流程固化管控机制,保障资金安全与规范使用。2025年度修订《费用管理办法》,明确费用管控责任,优化报销流程,强化资金收支全流程管控;统筹协调各业务板块资金需求,实现资金在采购、运营、销售等环节高效周转,提升资金营运效率。
7.采购管理
公司结合新业务采购特点修订《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比价、单一来源
采购的适用场景与审批流程,规范合同发起、审批与流转权限,压实各环节管控责任。严格执行采购与付款制度,强化供应商管理、质量验收与付款审核,防范采购舞弊风险,保障采购业务合规、高效、经济运行。
8.生产管理
公司适配新能源业务运营与新组织架构,以安全生产、合规运营为核心,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等18项安全环保制度,构建覆盖职业健康、环境保护、风险分级管控、应急处置的全维度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践行“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有序。
9.销售管理
公司针对新能源电站电费收入、工程业务收入两类核心收入,
5建立差异化销售与收款管控流程。电站运营环节,规范购售电合
同管理、电价政策跟踪、电费结算与回款,动态评估购电方信用风险;工程业务环节,实施项目开发、合同谈判、进度确认、竣工结算全流程管控,强化资信审查与风险条款约定,运用履约保函等工具防范回款风险。定期复盘销售与收款流程,持续优化管控措施,保障现金流安全与收入目标达成。
10.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资产全生命周期管控体系,规范实物资产验收入库、领用、保管、处置等环节,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与风险评估,及时整改薄弱环节。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识别资产减值迹象,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保障资产价值真实公允。强化无形资产权属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业秘密管控,防范法律风险与泄密风险,维护公司核心资产安全。
11.投资管理
公司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执行、处置与监督流程。围绕新能源主业布局,合理规划投资结构,审慎筛选投资项目,强化项目收益与风险评估,严控非主业投资与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决策科学、投资管理规范。
12.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审批权限,细化关联交易审议、关联方回避表决、信息披露要求,确保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02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均履行合规审批与披露程序,交易合法
6有效,防范利益输送风险。
13.担保管理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修订《对外担保制度》,明确担保审批权限、合同管理、风险监控与信息披露要求。担保经办部门持续跟踪被担保人经营与财务状况,动态监测担保风险,保障担保合同合规履行,防范或有负债风险。
14.信息与沟通
公司以筑牢数字底座、技术赋能业务为目标,统筹信息化建设、系统运维与信息安全管理。完善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管控与分级授权机制,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合规治理要求;打通跨部门信息流转壁垒,搭建适配新能源业务的数字化管控工具,提升运营效率与管理精细化水平,支撑公司数字化转型。
15.法律事务管理
公司围绕司法重整收尾与新能源业务转型,全面履行法律审核、合规管理职责。对重大合同、法律文件独立出具审核意见,为新能源项目投资、资产整合等业务提供全程法律支持;妥善处
置诉讼仲裁与历史遗留问题,巩固重整成果;开展合规培训与普法宣传,提升全员合规意识,筑牢法律风险防线。
16.财务报告
公司严格遵循《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内部控制要求,规范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编制流程,统一实施会计电算化,保障财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明确财务报告编制、审核、披露全流程责任,落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强化财务信息运用,保障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7合规。
17.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三级内部监督体系,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审计部独立开展财务报告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审计、项目管理专项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
计等工作,及时识别内控缺陷与风险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审计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保障监督独立性与有效性。
(二)内部控制评价依据与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为评价依据,结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与业务实际,区分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按缺陷影响程度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缺陷认定标准与往年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以营业收入为指标:错报金额<营业收入1.0%为一般缺陷;
1.0%≤错报金额<2.0%为重要缺陷;错报金额≥2.0%为重大缺陷。
以资产总额为指标: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为一般缺陷;
0.5%≤错报金额<1.0%为重要缺陷;错报金额≥1.0%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迹象:董监高舞弊行为;已公开财务报告更正;注册会计师发现未被内控识别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对财务报告内控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迹象:未按准则选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
关键岗位人员舞弊;非常规交易账务控制缺失;期末财务报告流
8程控制失效。
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迹象:严重违法违规被重罚或追究刑责;重大决策失误;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系统性失效;核心管理、技术人员严重流失;重大缺陷未整改。
重要缺陷迹象:违规被较大金额罚款;决策一般性失误;重
要业务制度/系统存在重大缺陷;关键业务人员严重流失;重要缺陷未整改。
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缺陷外,对业务效率、经营目标影响较小的缺陷。
同时结合缺陷发生可能性综合判定:发生可能性小、轻微影
响效率为一般缺陷;发生可能性较高、显著影响效率为重要缺陷;
发生可能性高、严重影响经营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
四、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9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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