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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能: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05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概况...........5

二、评估目的...............................................2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23

四、价值类型...............................................25

五、评估基准日..............................................25

六、评估依据...............................................25

七、评估方法...............................................3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8

九、评估假设...............................................40

十、评估结论...............................................41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43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49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50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52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

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

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

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

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

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并充分考虑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 A22-0002 号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以企业的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所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目的: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海城锐

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对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申报的在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

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经审计后的企业账面净资产为1049.65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30.00万元。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1049.65万元增值380.35万元,增值率为

36.24%。

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具有控制权形成的溢价和缺乏控制权造成的折价及股权流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动性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有效期内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人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资产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 A22-0002 号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所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10月31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收购方、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人为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方为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被评估单位为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生态新能源公司)

证券代码:东方新能

证券简称:002310.SZ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116928R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

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

法定代表人:刘拂洋

注册资本:599932.2117万

实收资本:599932.2117万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2-07-02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核材料销售;

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旅游业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测绘服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花卉种植;水生植物种植;橡胶作物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

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缝制

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玩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企业形象策划;建筑砌块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平面设计;

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刀剑工艺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态资源监测;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图文

设计制作;绣花加工;软件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日用杂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日用产品修理;

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收购方概况

企业名称: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新能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ETKQRF30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1至7层101七层723

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1至7层101七层723

执行事务合伙人:久盛涛瑞(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0万元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09-01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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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破产清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万出资比例(万元)元)

1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99990.00/99.99%公司

久盛涛瑞(北京)新能源科技

210.00/0.01%有限公司

合计100000.00/100.00%

(三)被评估单位概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锐海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81MA0XLDTNXR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靓海金科千山北街 32-S5 号

经营场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靓海金科千山北街 32-S5号

法定代表人:刘大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8043.14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40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4日

主要经营范围: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风电、光伏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建设的经

营管理;风电场的综合利用及经营;风力、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权状况

(1)2018年3月,海城锐海公司设立

2018年2月28日,锐电投资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议》,决定如下:1、决定投

资组建“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该公司住所为海城市兴海管理区站前街

利民委碧源小区碧源街16栋4单元6层59号;3、公司经营范围: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风电、光伏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风电场的综合利用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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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4、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所占比例如下:锐电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5、公司设执行董事,由刘大鹏担任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6、公司设一名监事,任命由赵青华担任;7、公司设一名经理,聘刘大鹏担任;8、制订公司章程。

同日,锐电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锐电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万元,全部认缴出资额于2026年11月1日前缴纳。

2018年3月14日,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城锐海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

海城锐海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出资比例出资方式(万元)(万元)

1锐电投资有限公司1000/100%货币

合计1000/100%/

(2)2020年6月,增资2020年5月22日,锐电投资有限公司作出《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股东决定》,决定:一、海城锐海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变更为8043.14万元;二、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2020年6月9日,锐电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为8043.14万元,锐电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043.14万元,全部认缴出资额于2026年11月1日前缴纳。

2020年6月12日,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城锐海公司换发了新《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城锐海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序号股东(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万元)

1锐电投资有限公司8043.14/100%货币

合计8043.14/100%/

(3)2024年5月,以债权实缴出资

2024年5月7日,锐电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与海城锐海公司(乙方)签订了《实缴资本协议》,协议约定:“截止2024年5月7日,因乙方建设风电项目需要,甲方累计向乙方转款83140546.39元,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债权为人民币82943587.6元。现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意在乙方注册资本金范围内将部分债权作为实缴出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8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具体为将14000000.00元债权作为实缴出资向乙方出资。债转实缴资本完成后,乙方的股权构成为:(1)甲方以1400.00万元的债权向乙方出资作为实缴出资款,注册资本不变;(2)甲方占乙方注册资本的100%,100%的股权不发生变化。”同日,锐电投资有限公司作出《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决定如下:“一、将其对本公司享有的债权人民币14000000.00元整全部转为本公司的实收资本,债转股后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仍为100%。二、同意通过变更后的新章程。”

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海城锐海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序号股东出资比例出资方式(万元)(万元)

1锐电投资有限公司8043.141400100%货币

合计8043.141400100%/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海城锐海公司未再发生其他股权变动情况。

3.公司经营管理结构

4.股权投资情况

评估基准日,海城锐海公司无对外投资。

5.被评估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资产负债表如下:

近三年一期资产负债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9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2年12月312023年12月312024年12月31

序号项目评估基准日日日日

1流动资产4484.646171.195052.604579.08

2非流动资产32247.2832944.4931257.9329537.56

3其中:固定资产16993.4232512.1131018.9429304.62

4在建工程13745.90122.93--

5使用权资产56.8053.7550.7048.15

6无形资产196.73192.51188.29184.78

7其他非流动资产1254.4463.19--

8资产总计36731.9239115.6836310.5334116.63

9流动负债8910.2130835.989347.249157.50

10非流动负债28000.009030.9625986.2023909.49

11负债合计36910.2139866.9435333.4433066.99

12所有者权益-178.29-751.25977.101049.65

被评估单位近三年一期经营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10月一、营业收入241.782486.714418.582800.40

减:营业成本296.881391.301887.821625.48

税金及附加22.266.8410.406.24

销售费用-30.76--

管理费用0.019.061.4751.91

财务费用-0.261620.371986.461055.61

加:投资收益其他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22.84-8.60-33.441.02

二、营业利润-54.28-580.21498.9862.18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5.51-222.9470.91

三、利润总额-59.79-580.21276.05-8.73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59.79-580.21276.05-8.73

被评估单位2022年度财务数据摘自2023年财务报表期初数,2023年度、2024年度及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均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号为中兴华审字(2026)第010006号。

6.被评估单位整体经营情况

海城锐海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主要开展风力发电业务,一期项目位于海城市感王镇楼峪村和海城市感王镇唐王村,备案装机容量为 18.50MW,实际装机容量为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0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18.50MW,2022 年 10 月并网发电;二期项目位于海城市英落镇西洋村、海城市耿庄

镇薛家村和海城市耿庄镇三通河村,备案装机容量为 28.00MW,实际装机容量为

22.50MW,2023 年 8 月、9 月并网发电。

各项目审批及验收情况如下:

(1)唐王 11.5MW 风电项目2018年10月26日,海城市发改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海发改发〔2018〕341号),同意建设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工程项目选取5个点位,每个点位用地面积0.04公顷,共占地 0.2 公顷。建设规模为装机容量 12MW,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风力发电机组和箱式变压器 5 套,建设 10kV 开关站、场内外道路、集电线路和接入系统等配套工程。

2019年4月12日,海城市环境保护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海环保函发〔2019〕68号),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规定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2019年5月21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10381201960010/210381201960011/210381201960012号),用地项目名称为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唐王 C 地块)、(唐王 D 地块)、(唐王 E 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均为400㎡。

2019年5月23日,海城市发改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海发改发〔2019〕90号),批复如下:一、

为优化工程设计、节约能源,同意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变更。

建设规模为装机容量 11.5MW(4 台 2.5MW 及 1 合 1.5MW),项目建成后年上网电量为 3499 万 kwh。二、建设方案调整后,工程项目总投资为 8968.08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2019年5月,锐海公司委托北京中电恒泰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华锐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载明:本项目区域规划装机容量为 11.5MW,风力发电机组通过 2 回集电线路接入开关站 10kV 母线,经开关站汇流后以 1 回 10kV 线路接入东侧的唐王 66kV 变电站 10kV 母线。

丹东市国际工程咨询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向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作出了《关于华锐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丹工咨评字〔2018〕

047号),原则上予以通过评审。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1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19年6月,锐海公司委托辽宁赛福特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报告编号:LNSA-19-SH-153)。

2019年7月10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办公室审核同

意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书》,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2019年8月26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10381201960019号),用地项目名称为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唐王 A 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 400 ㎡。

2019年9月26日,国网鞍山供电公司经济技术研究所作出了《国网鞍山经研所关于海城市感王镇唐王 11.5MW 分散式风电等 5 项工程接入系统可研评审的意见》(经研所规划〔2019〕76 号),后附《海城市感王镇唐王 11.5MW 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系统》。

2019年10月15日,海城市水利局向锐海公司作出《关于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海水发〔2019〕209号),同意方案通过审查。

2020年9月21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作出了《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2020年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的公示》,后附“全省2020年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中包括“海城市感王镇唐王11.5兆瓦分散式风电场项目”。

2020年10月,锐海公司委托陕西宇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2020年11月25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于2021年1月21日取得了《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验收回执〔2021〕4号)。

2022年11月16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楼峪 7MW 风电项目2018年10月26日,海城市发改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海发改发〔2018〕342号),同意建设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工程项目选取5个点位,每个点位用地面积0.04公顷,共占地 0.2 公顷。建设规模为装机容量 10.5MW,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风力发电机组和箱式变压器 5 套,建设 10kV 开关站、场内外道路、集电线路和接入系统等配套工程。

2019年5月21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2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可证》(地字第

210381201960006/210381201960007/210381201960008/210381201960009号),用地项

目名称为海城市感王镇機峪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楼峪 A 地块)、(楼峪 B 地块)、(楼峪 D

地块)、(楼峪 E 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均为 400 ㎡。根据锐海公司的说明,楼峪 E 地块后续实际用于唐王项目建设。

2019年5月23日,海城市发改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海城市盛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海发改发〔2019〕91号),批复如下:一、

为优化工程设计、节约能源和项目用地,同意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核准内容变更。工程项目选取 4 个点位,共占地 0.16 公顷。建设规模为装机容量 7MW

(1 台 2.5MW 及 3 台 1.5MW),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风力发电机组和箱式变压器 4套。项目建成后年上网电量为 1885 万 kwh。二、建设方案调整后,工程项目总投资为

6223.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2019年5月,锐海公司委托北京中电恒泰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华锐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载明:本项目装机容量为 7.0MW。

计划安装 1 台单机容量为 25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和 3 台 15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

本工程所发电量经场内集电线路接入场内 10kV 开关站,最终以 1 回 10kV 线路接入

66kV 变电站 10kV 母线。

丹东市国际工程咨询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向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作出了《关于华锐华锐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丹工咨评字〔2018〕048号),原则上予以通过评审。

2019年8月26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10381201960018号),用地项目名称为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楼峪 C 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 400 ㎡。

2019年9月11日,海城市环境保护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海环保函发〔2019〕149号),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规定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2019年9月26日,国网鞍山供电公司经济技术研究所作出了《国网鞍山经研所关于海城市感王镇唐王 11.5MW 分散式风电等 5 项工程接入系统可研评审的意见》(经研所规划〔2019〕76 号),后附《海城市感王镇楼峪 7MW 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系统》。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3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19年12月,锐海公司委托辽宁赛福特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报告编号:LNSA-19-SH-173)。

2020年4月28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办公室审核同

意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书》,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2020年5月6日,海城市水利局向锐海公司作出《关于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海水发〔2020〕85号),同意方案通过审查。

2020年9月21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作出了《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2020年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的公示》,后附“全省2020年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中包括“海城市感王镇楼峪7兆瓦分散式风电场项目”。

2020年10月,锐海公司委托陕西宇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2020年12月25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于2021年1月21日取得了《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验收回执〔2021〕2号)。

2022年11月16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薛家 11.5MW 风电项目(实际并网 9MW)2018年11月,锐海公司委托北京中电恒泰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城市耿庄镇薛家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载明:本项目区域规划装机容量为 11.5MW,风力发电机组通过 2 回集电线路接入开关站 10kV 母线,经开关站汇流后以 1 回 10kV 线路接入东南侧的耿庄 66kV 变电站 10kV 母线。

2018年12月21日,海城市发改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海城市耿庄镇薛家

11.5MW 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海发改发〔2018〕383 号),同意建设海城

市耿庄镇薛家 11.5MW 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工程项目选取 5 个点位,每个点位用地面积 0.04 公顷,共占地 0.20 公顷。建设规模为装机容量 11.5MW,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风力发电机组和箱式变压器 5 套,建设 10KV 开关站、场内外道路、集电线路和接入系统等配套工程。

2019年9月26日,国网鞍山供电公司经济技术研究所作出了《国网鞍山经研所关于海城市感王镇唐王 11.5MW 分散式风电等 5 项工程接入系统可研评审的意见》(经研所规划〔2019〕76 号),后附《海城市耿庄镇薛家 11.5MW 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4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入系统》。

2019年11月5日,海城市环境保护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海城市耿庄镇薛家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海环保函发〔2019〕180号),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规定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2019年12月,锐海公司委托辽宁赛福特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城市耿庄镇薛家 11.5MW 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报告编号:LNSA-19-SH-176)。

2020年5月6日,海城市水利局向锐海公司作出《关于海城市耿庄镇薛家分散式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海水发〔2020〕87号),同意方案通过审查。

2020年9月8日,海城市发改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同意海城市耿庄镇薛家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延期开工的批复》(海发改核〔2020〕19号),同意项目延期到2021年12月21日前开工建设。

2020年9月21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作出了《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2020年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的公示》,后附“全省2020年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中包括“海城市耿庄薛家11.5兆瓦分散式风电场项目”。

2020年9月23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办公室审核同

意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书》,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2020年10月,锐海公司委托陕西宇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城市耿庄镇薛家 11.5MW 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2020年12月25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耿庄镇薛家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于2021年1月21日取得了《海城市耿庄镇薛家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验收回执〔2021〕1号)。

2023年8月25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耿庄镇薛家分散式风电场项目(阶段性建设 9MW)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4)三通河 7.5MW 风电项目2018年12月,锐海公司委托北京中电恒泰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华锐海城市耿庄镇三通河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载明: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 7.5MW,拟安装 3 台 2500kW 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所发电量经集电线路接入开关站 10kV 母线,经开关站汇流后以 1 回 10kV 线路接入西侧的后龚 66kV 变电站 10kV 母线。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5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18年12月21日,海城市发改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海城市耿庄镇三通河

7.5MW 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海发改发〔2018〕382 号),同意建设海城

市耿庄镇三通河 7.5MW 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工程项目选取 3 个点位,每个点位用地面积 0.04 公顷,共占地 0.12 公顷。建设规模为装机容量 7.5MW,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风力发电机组和箱式变压器 3 套,建设 10KV 开关站、场内外道路、集电线路和接入系统等配套工程。

2019年9月26日,国网鞍山供电公司经济技术研究所作出了《国网鞍山经研所关于海城市感王镇唐王 11.5MW 分散式风电等 5 项工程接入系统可研评审的意见》(经研所规划〔2019〕76 号),后附《海城市耿庄镇三通河 7.5MW 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系统》。

2019年10月24日,海城市环境保护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海城市耿庄镇三通河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海环保函发〔2019〕174号),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规定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2019年12月,锐海公司委托辽宁赛福特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城市耿庄镇三通河 7.5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报告编号:LNSA-19-SH-177)。

2020年5月6日,海城市水利局向锐海公司作出《关于海城市耿庄镇三通河分散式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海水发〔2020〕86号),同意方案通过审查。

2020年9月8日,海城市发改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同意海城市耿庄镇三通河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延期开工的批复》(海发改核〔2020〕18号),同意项目延期到

2021年12月21日前开工建设。

2020年9月21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作出了《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2020年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的公示》,后附“全省2020年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中包括“海城市耿庄三通河7.5兆瓦分散式风电场项目”。

2020年9月23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办公室审核同

意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书》,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2020年10月,锐海公司委托陕西宇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城市耿庄镇三通河 7.5MW 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2020年12月25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耿庄镇三通河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于2021年1月21日取得了《海城市耿庄镇三通河分散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6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式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验收回执〔2021〕3号)。

2023年8月25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耿庄镇三通河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5)西洋 9MW 风电项目(实际建设 6MW)2018年12月,锐海公司委托北京中电恒泰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华锐海城市英落镇西洋分散式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载明:本项目区域规划装机容量为 9MW,风力发电机组通过 1 回集电线路接入开关站 10kV 母线,经开关站汇流后以 1 回 10kV 线路接入北侧的华子峪 66kV 变电站 10kV 母线。

2018年12月21日,海城市发改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海城市英落镇西洋

9MW 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海发改发〔2018〕385 号),同意建设海城市

英落镇西洋 9MW 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工程项目选取 3 个点位,每个点位用地面积 0.04公顷,共占地 0.12 公顷。建设规模为装机容量 9MW,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风力发电机组和箱式变压器 3 套,建设 10KV 开关站、场内外道路、集电线路和按入系统等配套工程。

2019年9月26日,国网鞍山供电公司经济技术研究所作出了《国网鞍山经研所关于海城市感王镇唐王 11.5MW 分散式风电等 5 项工程接入系统可研评审的意见》(经研所规划〔2019〕76 号),后附《海城市英落镇西洋 9MW 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系统》。

2020年5月6日,海城市水利局向锐海公司作出《关于海城市英落镇西洋分散式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海水发〔2020〕84号),同意方案通过审查。

2020年9月8日,海城市发改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同意海城市英落镇西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延期开工的批复》(海发改核〔2020〕20号),同意项目延期到2021年12月21日前开工建设。

2020年9月21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作出了《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2020年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的公示》,后附“全省2020年拟列入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清单”中包括“海城市英落镇西洋9兆瓦分散式风电场项目”。

2020年12月25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英落镇西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于2021年1月21日取得了《海城市英落镇西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验收回执〔2021〕5号)。

2022年11月3日,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向锐海公司作出了《关于海城市英落镇西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7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洋 9MW 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鞍行审批复环〔2022〕73 号),根据《报告表》结论意见和评估结论,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认为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2023 年 9 月 26 日,锐海公司取得了《海城市英落镇西洋 9MW 分散式风电场项目(阶段性建设 6MW)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7.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期间

海城锐海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海城锐海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营业周期

海城锐海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海城锐海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海城锐海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海城锐海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海城锐海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海

城锐海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海城锐海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8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发电设备年限平均法205.004.75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海城锐海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12“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海城锐海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6)在建工程海城锐海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7)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9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

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资产。

(8)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海城锐海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海城锐海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土地使用权50年法定使用年限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9)收入

海城锐海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海城锐海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海城锐海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海城锐海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海城锐海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海城锐海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海城锐海公司履

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海城锐海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海城

锐海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海城锐海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海城锐海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海城锐海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1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1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海城锐海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海城锐海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11)税收优惠及批文

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

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被评估单位业务结算情况显示,被评估单位2023年4月份产生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因此2023年-202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6年-2028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委托人、收购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截至评估基准日,委托人东方生态新能源公司为收购方东方新能中心股东,收购方东方新能中心与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公司没有产权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收购方东方新能中心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公司的股权,为收购和被收购的关系。

(五)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使用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资产评估报告而成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海城锐海新能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对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该经济行为已经于2025年12月15日获得《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当日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2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二)评估范围

1.评估范围为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等。总资产账面值为34116.63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33066.99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49.65万元。各类资产、负债账面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账面价值

1流动资产4579.08

2非流动资产29537.56

3其中:固定资产29304.62

4使用权资产48.15

5无形资产184.78

6资产总计34116.63

7流动负债9157.50

8非流动负债23909.49

9负债合计33066.99

10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049.65上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010006号,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2.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表外资产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4〕67号)文件要求,每发电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可以获得1个绿证,绿证既可单独交易;也可随可再生能源电量一同交易,并在交易合同中单独约定绿证数量、价格及交割时间等条款。

被评估单位通过国家绿证合法交易系统查询,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绿证数量如下表: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3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按照风电场统计分类

单位:个取得时间唐王楼峪西洋薛家三通河小计备注

2022年度及

202339514.0017767.004991.0010659.007009.0079940.00

2025年12月份

年度出售38000张

2024年1月3309.001688.001989.003039.002507.0012532.00

2024年2月4062.002057.001774.003720.003013.0014626.00

2024年3月3361.001545.001943.003241.002749.0012839.00

2024年4月3701.001821.002252.003542.002896.0014212.00

2024年5月4144.001836.002390.003649.003069.0015088.00

2024年6月2601.001117.001592.002384.001956.009650.00

2024年7月2136.00944.001016.001895.001433.007424.00

202482025年12月已年月0.000.000.000.00835.00835.00

出售

2024年9月0.000.000.000.0056.0056.00

2024年10月3023.001426.001607.002941.002427.0011424.00

2024年11月3125.001396.001829.003041.002542.0011933.00

2024年12月2434.001106.001861.002349.002039.009789.00

2025年1月2151.001035.001039.002114.001770.008109.00

2025年2月2934.001468.00507.002723.002300.009932.00

2025年3月4127.002111.00834.003852.003224.0014148.00

2025年4月3155.001520.001344.002715.002507.0011241.002025年12月已

出售

2025年5月3197.001416.001468.003125.002688.0011894.00

2025年6月2074.00840.0061.002056.001731.006762.00

2025年7月1491.00406.00289.001357.001302.004845.00

2025年8月1300.00533.00460.001164.00917.004374.00

2025年9月1781.00762.00685.001471.001323.006022.00

2025年10月2153.00960.002387.001837.007337.00

合计95773.0043754.0029931.0063424.0052130.00285012.00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4〕67号)文件规定:绿证有效期2年,时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计算。对2024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有效期延至2025年底。

3.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4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报告中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结果。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四、价值类型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是2025年10月31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确定。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了如下因素:

1.选定的评估基准日应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较接近,使评估结论较合理地

为评估目的服务;

2.评估基准日选定会计期末并与审计截止日保持一致,能够较全面完整地反映

委估资产及负债的账面情况,便于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的开展。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和取价

依据为:

(一)经济行为依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

2025年12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5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根据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13.《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号,根据2019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1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91号令)(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1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财政部令第14号);

16.《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5月27日国务院令第378号发布,201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1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2005年8月

25日);

18.《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9.《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941号);

20.《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21.《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2016年

6月24日);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6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2.关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资[2017]70号);

2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令第214号);

2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35号);

25.《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3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第182号);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根据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30.《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3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3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33.《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

3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5号》(2019年8月25日);

35.《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

36.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5

年第10号);

37.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

38.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5〕734号);

39.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8]5号);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7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40.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京国资发[2017]10号);41.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发[2019]2号);

4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1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4.《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6.《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7.《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5号--上市公司股权交易资产评估》(中国证监会2013年2月6日);

18.《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

19.《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2号》;

20.《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四)权属依据

1.出资证明;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付款凭证);

3.设备购置合同及付款凭证;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8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4.委托人(或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说明函;

5.其他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自2016年9月

1日起施行);

2.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

3.参考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勘察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

标代理服务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咨询费等前期及其他费用的规定;

4. 《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11-2019);

5. 《陆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NBT31010-2019);

6.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4]67号);

7.企业提供的相关工程预决算资料;

8.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付款进度统计资料及相关付款凭证;

9.《2025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10.《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11.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12.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及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13.企业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发展计划、措施等;

1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概算、设计概算等资料;

15.企业提供的主要产品目前及未来年度市场预测资料;

16.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

17.评估人员尽职调查、现场勘察收集、记录的资料;

18.评估人员从各政府部门、专业网站、书刊收集的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19.其他与本次资产评估有关的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3.企业提供的收益法评估预测明细表;

4.企业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9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1-10月、2024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

6. 北京瑞科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城 41MW 分散式风电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报告》;

7.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编制的《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

(2024年);

8. 同花顺 iFinD 数据库。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按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1.选用收益法的理由:

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被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被评估对象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被评估单位是具有独立获利能力的企业,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比例关系,未来收益可以预测并能量化,与获得收益相对应的风险也能预测并量化,因此从企业自身状况来看具备应用收益法的条件。

2.不选用市场法提示: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0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中的可比企业应当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评估结论应当考虑控制权和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市场法中的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市场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要有一个充分活跃、有效的公开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成交价格基本上反映市

场买卖双方行情,因此可以排除个别交易的偶然性。

(2)公开市场上存在足够数量的相同或类似的可比交易案例;

(3)可比案例与评估对象的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且能够收集到与评估

活动相关的具有代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信息资料。

被评估单位属于风力发电行业,在国内证券市场缺乏一定数量规模的相似上市公司,因此无法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目前资本市场虽说有一定量的交易案例,但是受限于交易案例相关财务数据的可获取性(比如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等),无法对相关可比指标进行合理修正,亦无法通过相关比率乘数的修正测算被评估单位的价值,不具备采用交易案例法评估的条件。

3.选用资产基础法提示:

资产基础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

(1)被评估对象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

(2)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

(3)不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辨识和评估的资产和负债。

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二)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1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等。

(1)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

对货币资金通过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账款

对各种应收账款采取账证账表核对、函证、抽查凭证等方法,查明每项款项发生的时间、发生的经济事项和原因、债务人的基本情况等,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可以全部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个别认定法、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以核实后账面值扣除风险损失额作为评估值;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元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元计算。

(3)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收不到相应货物或不能形成权益的,参照其他应收款评估方法评估。对于没有获得发票属于费用性质的预付款项,核实相应权益是否实现,对已实现相应权益的,评估值确定为零元。

(4)其他应收款

对各种其他应收款采取账证账表核对、函证、抽查凭证等方法,查明每项款项发生的时间、发生的经济事项和原因、债务人的基本情况等,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可以全部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个别认定法、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以核实后账面值扣除风险损失额作为评估值;

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元计算。

(5)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进项税,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相符,抽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2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查了部分原始凭证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

按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

(1)机器设备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价值类型,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的

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采用重置成本法确定评估值也可首先估算被评估资产与其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求出成新率,然后用全部成本与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为评估值。

计算公式: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含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

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

*.重置成本的确定

A.设备购置价

对于大型关键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

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

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B.运杂费设备运杂费是指从产地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运杂费率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照《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11-2019)的相关规定确定。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若设备购置费中已包含运杂费或供货合同约定由供货商负责运输和安装时,则不计运杂费。

C.安装工程费(含基础费)

安装工程费(含基础费)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现场勘察情况,依据《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11-2019)的相关规定,套用《陆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NBT31010-2019 进行计算。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3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若设备购置费中已包含安装工程费或供货合同约定由供货商负责运输和安装时,则不计安装工程费。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费。

D.前期及其它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工程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勘察设计费、项目咨询服务费等。根据《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11-2019)的相关规定,测算出合理的前期及其他费用率。

E.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根据本项目合理的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以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三项之和为基数确定。并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

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含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合理建设工期×评估基准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2

F.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计算出可抵扣增值税后进行抵扣。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1.13×13%+运杂费/1.09×9%+安装工程费/1.09×9%+

前期及其他费用(可抵扣增值税部分)/1.06×6%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维修保养状况的现场勘察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2)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主要核算被评估单位采用长期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租赁合同、协议、会计账簿及凭证,核实履约情况及折旧核算情况等,对部分大金额或租赁期限较长的使用权资产进行了现场清查。在核实使用权资产原始入账金额、折旧期限、各期折旧等财务数据的基础上,以剩余租期内所享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4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权益作为评估值。

(3)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评估常用的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

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评估人员在实地勘察和有关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待估宗地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当地土地市场状况、可获取的资料及有关评估方

法的适用条件等,本次对土地使用权价值选择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具体选择理由如下:

市场比较法:目前当地土地交易较为活跃,与委估宗地相邻或相近地区,在评估基准日附近有较为活跃的土地交易活动,类似土地交易案例可获取,因此,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的条件。

收益还原法:适用于有稳定收益或潜在收益的土地,如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通过预测土地未来的收益并折现到当前来估算其价值。由于待估宗地为公共设施用地,未来收益无法估量,因此不适合采用收益还原法。

假设开发法:适用于房地产开发用地,通过预测开发后的房地产总价值,扣除开发成本、税费等费用后,剩余的部分即为土地价值。由于待估宗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因此不适合采用假设开发法。

成本逼近法:适用于新开发或近期开发的土地,通过计算土地的开发成本、税费等费用来估算其价值。由于通过市场调查,难以获取成本逼近法各项要素,因此不适合采用成本逼近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适用于政府已公布基准地价的地区,通过调整基准地价与待评估土地的差异因素来估算其价值。由于待估宗地区域无政府制定的相关基准地价,因此不适合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市场比较法介绍如下:

市场法是指在求取待估宗地价格时,将待估宗地与在接近评估基准日时期内已经成交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个别因素、使用年限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评估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委估宗地评估值=P×A×B×C×D×E

式中—P 为可比交易实例价格

—A 为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 为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 为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5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D 为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E 为使用年限修正系数

(4)其他无形资产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具体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被评估单位持有的证书数量×不含税评估交易价格

3.负债

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的负债为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和长期应付款,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项明细表,清查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以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金额作为负债的评估值。

(三)收益法

1.概述

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现金流量折现法(DCF)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

现金流折现法(DCF)是指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的现金流折算成现值,评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即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到企业价值。

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资产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

2.基本评估思路

以企业经审计的历史年度会计报表为基础,结合企业未来发展战略及规划,并综合分析、考虑被评估单位的人力资源、技术水平、资本结构、经营状况、自身优劣势、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等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即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法(DCF),以加权资本成本(WACC)作为折现率,将未来各年的预计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加总得到经营性资产价值,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和企业对外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得到企业整体资产价值,减去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折现法(DCF)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

基本公式: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6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

资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期末回收资产现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应付款。

付息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P 为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 为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 为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 为详细预测期;

—i 为详细预测期第 i 年;

—P 期末期末回收资产现值。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资本性

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模型确定。

权益资本成本 k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CAPM 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本次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单独分析和评估。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多余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本次对溢余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单独分析和评估。

(2)主要参数的确定

1)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7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海城锐海公司属于风力发电企业,未来有较好的经营前景。根据新能源发电企业特点,项目主要发电设备经济寿命年限约为20年,使用20年后风电主要设备需要进行更新换代。而随着自然环境变化,届时风力发电项目需要重新进行规划设计才能满足新环境的要求。故本次经营期限确定为发电机组经济寿命到期为止,即从2025年

7月起至2043年8月止。

2)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估价模型(WACC)确定。

????????

????????????????=????????×+????××(1?????)????+????????????+????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Kd:债务资本成本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时,我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CAPM 模型公式:

????????=????????+????×????????????+????????

其中:Rf 为无风险报酬率

ERP 为市场风险溢价

Rc 为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β为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四)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

的基础上,确定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的最终评估结论。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人员接受委托后,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及评估准备阶段

与委托人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接受委托,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确定项目负责人,组建评估项目组,制定评估工作计划。指导被评估单位做好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填报及评估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8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料提供工作,对项目组团队成员进行培训。

(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阶段

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核实调查。

1.评估人员核实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与企业有关的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或填列内容不明确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解,并及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完善。

2.根据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分布状况、资产性质及特点,评估人员在被

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的数量、质量、基准日使用状况等进行了盘点和现场勘查,对评估对象及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进行了全面了解、核实。对企业经营及资产状况进行了必要尽职调查。

3.评估人员关注了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核实查验了与评估对象权益状况相关的

重要法律文件原件,收集了相关权属资料,了解核实了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是否涉及抵押、担保、诉讼等事项。对权属资料不完善、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4.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具体情况,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收集获取所需的评估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和编制资产评估报告的依据。

5.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采取适当形式在提供的评估申报明细表及相关重要资料

上进行确认,评估人员对评估中使用的重要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以保证所用资料信息的合理、可信。

(三)评定估算编制初步报告阶段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计算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测算结果。经对形成的测算结果综合分析后形成初步评估结论,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四)内部审核及报告出具阶段

根据我公司内部质量控制制度,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根据公司各级内部审核反馈意见修改后出具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五)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对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形成资产评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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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

决于一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公开市场是指一个有众多买者和卖者的充分竞争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4.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

是指被评估单位在电站资产经济年限内将保持持续经营,并在经营方式上与现时保持一致。

5.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

不发生重大变化;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7.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

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各年度内均匀获得净现金流;

4.假设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本次评估相关全部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5.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6.假设风力发电现有上网电价未来年度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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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假设绿证交易未来年度交易价格相对稳定;

8.假设被评估单位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资产使用权,租赁期到期后仍可以继续续租继续使用。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其他评估专业人员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在满足评估假设的前提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4116.63万元,评估价值为33722.09万元,减值额为394.54万元,减值率为1.16%;总负债账面价值为33066.99万元,评估价值为33066.99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49.6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655.11万元,减值额为394.54万元,减值率为37.59%。

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4579.084579.08--

非流动资产29537.5629143.02-394.54-1.34

其中:固定资产29304.6228820.10-484.52-1.65

使用权资产48.1548.15--

无形资产184.78274.7689.9848.70

资产总计34116.6333722.09-394.54-1.16

流动负债9157.509157.50--

非流动负债23909.4923909.49--

负债总计33066.9933066.9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049.65655.11-394.54-37.59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1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经审计后的企业账面净资产为1049.65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30.00万元。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1049.65万元增值380.35万元,增值率为36.24%。

(三)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分析及最终结果的选取

1.差异分析

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30.00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55.11万元,两者相差774.89万元,差异率为118.28%。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

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2.评估结果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估角度、路径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资产组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资产组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资产组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具体如下:

资产基础法是基于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资产和负债以及可辨认的表

外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来估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未能包含表外独特的盈利模式和管理模式等资产的价值,即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无法涵盖企业全部资产的价值,且资产基础法以企业资产的重置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可能性,再加之近年来风电设备价格持续下跌,从而导致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出现减值。

而收益法评估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前提基础上进行预测,进而综合评估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收益法评估值既考虑了各项资产及负债是否在企业未来的经营中得到合理充分地利用,也考虑资产、负债组合在企业未来的经营中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该方面发挥的作用远大于资产基础法内各类资产本身的价值,因此更能全面、合理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也会造成收益法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反映被评估单位风电项目资产与负债价值,因此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由此得到被评估单位资产评估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2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30.00万元。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未考虑具有控制权的溢价、缺乏控制权的折价及股权流动性等特殊交易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项目存在如下特别事项:

(一)根据《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人应当

依法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二)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本次评估报告中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结果。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三)权属资料不全面或存在瑕疵的事项本次评估范围内西洋风电场所占用土地使用权已于2026年1月6日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集 2103812026A0001 和集

2103812026A0002,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不存在产权瑕疵,如因产权瑕疵引起

的法律纠纷,由海城锐海公司负责,与评估机构无关。

本次评估也未考虑上述资产在办理权属证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四)评估程序受限有关情况,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评估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部分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评估人员通过观察设备外观、查阅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询问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等判断设备的运行状况。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根据海城锐海公司的说明,评估基准日不存在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六)抵押、担保、租赁事项

1.电费收益权质押事项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北银金租”)作为质权人与海城锐海公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3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司(乙方)作为出质人于2024年11月6日签订了《质押合同(电费收费权质押类)》(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24〕回字0287号-质01号),主要内容如下:

乙方因建设、运营或持有〔海城市感王镇唐王分散式风电场、海城市感王镇楼峪分散式

风电场、海城市英落镇西洋分散式风电场、海城市耿庄镇薛家分散式风电场、海城市耿

庄镇三通河分散式风电场〕而享有的电站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包括不限于乙方向作为第三人的义务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等电网公司或用电用户提供、出售、

输送电力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全部权利和应收账款,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质押标的

策享受的电价补贴款及其他一切相关权利及应收款项,含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

质押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截至本合同签署日,乙方现有与义务人签订的《购售电合同》项下的电费收费权及电费应收账款,以及对应《购售电合同》期满后乙方与义务人续签的任何的法律合同文本产生的电费收费权及电费应收账款。

担保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甲方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否基于融资租赁关系产生)。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名义货价(留购价款)、

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担保范围

申请执行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与主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24〕回字0287号))一致,自质押期限

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34年11月15日止

出质人承诺并保证,在质权人支付主合同项下首笔租赁物购买价款后至多30个自然日其他特殊约定内,出质人将本合同项下电费收费权对应的业务合同收款账户全部变更为质权人指定的账户(账号:911017013000432319)。

2024年11月28日,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2024)京长安内经证字第47351号公证

强制执行公证书,赋予该《质押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质押事项对估值的影响。

2.股权质押合同

北银金租(甲方)作为质权人与锐电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作为出质人于2024年

11月6日签订了《质押合同(法人提供股权质押)》(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24〕回字0287号-质02号),主要内容如下:

乙方以持有的目标公司(锐海公司)100%的股权以及全部相关权益,质押股权数额为质押标的

8043.14万元(8043.14万股)为主合同全部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质押担保。

担保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甲方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否基于融资租赁关系产生)。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担保范围限于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名义货价(留购价款)、

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4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申请执行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协助甲方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质押登记相关登记主管部门

或机构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本合同签订之日至质押登记完成之日,乙方不得将质押股权质押登记

向任何第三人转让、质押、进行其他处分或设置权利负担、或设置任何影响质权设立或实现的障碍。

与主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24〕回字0287号))一致,自质押期限

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34年11月15日止

质押股权的孳息的甲方有权收取质押股权产生的股息、红利等孳息。乙方应至少在前述孳息产生前,提前收取五日书面通知甲方。

出质人承诺并保证,在质权人支付主合同项下首笔租赁物购买价款后30个自然日内,其他特殊约定

办理完毕承租人100%股权质押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024年11月28日,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2024)京长安内经证字第47352号公证

强制执行公证书,赋予该《质押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质押事项对估值的影响。

3.租赁土地事项

根据海城锐海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海城锐海公司租赁了5项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坐落主要用途租赁期限(m2)

海城市感王镇朱海城市感王镇2020/12/11-

1海城锐海公司汇流站990

家村村委会朱家村2040/12/11

海城市感王镇范海城市感王镇2019/11/30-

2海城锐海公司汇流站3100

家村村委会范家村2039/12/31

海城市腾鳌镇2022/01/01-

3海城锐海公司韩树存汇流站430

三通河右岸2026/12/31

海城市耿庄镇人海城市耿庄镇2021/01/01-

4海城锐海公司汇流站3000

民政府灰菜村2041/01/01合肥华祥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海城市英落镇西2022/07/22-

5(长峡电力工程英落镇西洋村汇流站714洋村村委会2042/07/21(安徽)有限公

司)合计8234海城锐海公司(乙方/承租方)与海城市感王镇朱家村(甲方/出租方)签订了《场地租赁及拆迁补偿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将位于感王镇朱家村(唐王分散式风电场项目8号风机点位,西至村分界线,南至道路,北至风机基础边缘区域内的990平)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5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990平方米。本场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经营管理。租期从2020年12月11日起至2040年12月11日止。租赁费用为每年3000元,租金一次性交清,累计60000元。

海城锐海公司(乙方/承租方)与海城市感王镇范家村(甲方/出租方)签订了《场地租赁及拆迁补偿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将位于感王镇范家村西原养殖场的场地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3100平方米。本场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经营管理。租期从2019年11月30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止。

租赁费用为每年5000元,租金一次性交清,累计100000元。由于乙方施工需要,需搬迁建设区原有养殖场,搬迁补偿费按实际产生费用而定,搬迁费用不得高于

100000元,费用在完成搬迁后一次性支付。甲方确保搬迁后新建养殖场不与乙方发

生任何经济纠纷。

海城锐海公司(乙方/承租方)与韩树存(甲方/出租方)签订了《场地租赁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将位于腾鳌镇三通河右岸的龙王庙防汛器材库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430平方米。本场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经营管理。租期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租期五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总租期20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租赁费用为每年7500元,租金一次性交清,累计150000元。

海城锐海公司(乙方/承租方)与海城市耿庄镇人民政府(甲方/出租方)签订了《场地租赁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将位于海城市耿庄镇灰菜村(灰菜村排水站附属房院内约3000平方米,含乙方建设开闭所约630平方米)的场地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3000平方米。本场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经营管理。租期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41年1月1日止。租赁费用为每年5000元,租金一次性交清,累计100000元。

合肥华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长峡电力工程(安徽)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

与海城市英落镇西洋村(甲方/出租方)签订了《场地租赁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将位于海城市英落镇西洋村(北山风力发电 F1 风机西侧的山地)的场地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714平方米。本场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经营管理。租期从2022年7月22日起至2042年7月21日止。租赁费用为每年

10000元,租金一次性交清,累计200000元。

4.租赁房产事项

根据海城锐海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海城锐海公司租赁了1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6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承租方出租方坐落租赁期限用途租赁备案(m2)

海城锐海公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万2025/05/11-

肖宁76.98办公未备案

司 达靓海金科千山北街 S2-S5 号 2026/05/11

海城锐海公司(乙方/承租人)与肖宁(甲方/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甲方将位于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万达靓海金科千山北街 32-S5 号的

门市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租赁期限自2025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1日,共计

12个月。该处房屋年租金共计人民币5万元整,按年结算。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

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

5.融资租赁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海城锐海公司存在1笔融资型租赁的中长期借款,借款本金余额为27750万元。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租人)与海城锐海公司(承租人)于2024年11月6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24〕回字0287号),合同内容如下:

租赁物 1.唐王、楼峪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设备:总规模 18.5MW 分散式风电站相关设备(具体包括 9 台风明细及电整机、塔筒设备、箱变、汇流站设备、集线电路等),购买价款为140042846元。2.薛家、三购买价 通河、西洋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关设备:总规模 22.5MW 分散式风电站相关设备(具体包括 9 台风款电整机、塔筒设备、箱变、汇流站设备等),购买价款为159957154元。

1.办理完毕承租人存量全部融资租赁登记、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注销登记手续(权利人为中国能源租赁物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取得前述权利人出具的租赁特殊支业务结清及租赁物所有权已转移至承租人的所有权转移证明,并办理完毕本合同项下融资租赁业务付条件相应的中登网融资租赁登记手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2.办理完毕本合同项下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文本的强制执行公证手续。

租赁期

共120个月,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34年11月15日止限租赁本(大写):叁亿元整,(小写):300000000.00元金

1.租赁前三年,按照2024年0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

租赁利

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 LPR,对应具体利率为 3.85%)增加 75.00 个基点(1 个基点即率

0.01%),执行,具体为4.6%;2.租赁后七年,按照6%执行。

1.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承租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编号为北银金租〔2024〕回字

0287号-保01号《保证合同》2.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锐电投资有限公司为承租人提供

担保

质押担保,编号为北银金租〔2024〕回字0287号-质01号,北银金租〔2024〕回字0287号-质02号的《质押合同》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7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强制执2024年11月28日,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2024)京长安内经证字第47350号公证书,赋予该行公证《融资租赁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针对上述融资租赁标的物,由于是由被评估单位实际使用,且被评估单位将其核算在固定资产科目中,因此本次评估针对融资租赁标的物是按照被评估单位自有方式进行评估。

(七)或有负债(或有资产)事项

根据海城锐海公司承诺,评估基准日不存在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情况。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根据海城锐海公司承诺,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不存在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九)关于收益预测的说明

被评估单位提供给资产评估机构的盈利预测资料是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的基础,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做出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和判断,经过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多次讨论,被评估单位进一步修正、完善后,资产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资产评估机构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预测数据的利用,并不是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十)重大期后事项无。

(十一)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事项

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

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二)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对象及涉及资产欠缴税款和交易时可能需支付的交易税费等对资产估值的影响。

(十三)注册资本未出资到位事项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显示,被评估单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43.14万元,评估基准日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400.00万元。

《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章程》第九条规定,股东认缴货币出资8043.1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额于2026年11月1日前缴纳。

本次评估结果是基于目前已经出资到位金额前提下进行的得出的,未考虑未来继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8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续出资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未考虑委估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税项对估值的影响;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使用范围

1.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使用人和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资产评估报告而成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

2.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3.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4.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资产状况、市场

状况与评估基准日资产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人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5.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

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

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使用人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

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字、评估机构盖章后方可使用。

(六)本评估报告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证监会等审查,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9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2月11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0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附件目录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附注);

三、委托人、收购方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六、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七、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和证券资格证明文件

八、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签名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十一、资产评估明细表和各级汇总表

十二、收益法评估明细表和汇总表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2证券代码:002310证券简称:东方园林公告编号:2025-10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

15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浩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持续推进《重整计划》有效落实以及新能源业务的深入开展,全面转型至以风光电储为核心的新能源领域,现新能源业务已成为公司增长的核心引擎和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为使公司名称更加契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与长远发展战略,与战略方向、主营业务结构及未来发展规划更为匹配,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东方新能,同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在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展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中兴

1华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

计工作的一致性和高效性,董事会拟续聘中兴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项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买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全部出资份额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能企管中心”)拟通过参与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竞购锐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电投资”)持有的海城锐海新

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锐海”)100%股权。公司拟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参与相关股权竞买,届时需要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要求在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标的股权交割先决条件全部得以满足后,推进后续交割事宜。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策并签署与本次竞买相关的协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参与竞买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新能企管中心拟通过参与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竞购锐电投资持有的海城锐海100%股权、拟以现金方式购买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由百瑞信托以其受托管理的百瑞绿享78号的信托财产向电投瑞享出资,百瑞信托系百瑞绿享78号的信托机构及受托管理人,百瑞信托系代表百瑞绿享78号登记持有电投瑞享100%股权)持有的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瑞享”,与海城锐海合称“标的公司”)80%股权(以下合称“本次交易”)。经初步判断,本2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预计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本次交易符合前述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各项要求与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与会董事逐项审议本次购买资产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方案概述本次交易方案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全部出资份额的合伙企业)拟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海城锐海100%股权和电投

瑞享80%股权。其中,海城锐海100%股权拟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摘牌方式购买。上述两个标的资产之交易互相独立、不互为前提、不构成一揽子交易,任一标的资产的交易未能最终实施的,不影响其他标的资产交易的进行。如海城锐海100%股权公司后续未竞拍成功,公司收购电投瑞享80%股权预计仍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仍将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要求披露和实施对电投瑞享的收购。本次交易前,公司不持有海城锐海、电投瑞享股权,本次交易后,海城锐海、

3电投瑞享将成为公司子公司。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对方为锐电投资;百瑞信托。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海城锐海100%股权、电投瑞享80%股权(合称“标的股权”)。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交易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交易的定价方式、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约定。

其中,标的公司电投瑞享8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在参考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海城锐海100%股权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在产权交易中心

公开转让,转让底价为1410万元,公司将参考《海城锐海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值参与海城锐海100%股权的竞拍,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竞拍相关事宜。

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资质的独立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评估结果、相关依据、合理性分析及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标的股权的交割

4海城锐海项目,新能企管中心将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成功竞拍取得海城锐海

100%股权后与交易对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相关股权交割安排。

电投瑞享项目,双方确认公司将在标的股权交割先决条件全部得以满足后,支付完毕第一笔对价款项(即全部交易对价的60%)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股权交割。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过渡期损益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海城锐海项目,新能企管中心将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成功竞拍取得海城锐海

100%股权后与交易对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相关损益或利润安排。

电投瑞享项目的期间损益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相关事宜,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

过渡期损益及数额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予以确认。除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有关成本及税费由双方依法或依约定承担),乙方保证标的股权在过渡期内的保值增值,不发生任何减值状况。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摘要》同步披露于《证券日报》。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详见《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为现金购买,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

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6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说明》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9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7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现金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新能企管中心拟与百瑞信托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以600万元现金收购赤壁市威世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手方为北京盛翌达光储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8限合伙)、赤壁市创众源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交易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但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所述的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因此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然而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相关财务数据及占比,本次交易预计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相关计算未再包含最近十二个月内需累计计算的交易数据。除此之外,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针对相同或相近资产的购买、出售行为。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的保密措施。在本次交易中,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规范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查确认,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9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交易未实施完毕,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1月6日下午3: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基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拟暂不提请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和《关于暂不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10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1114030064

郭秉毅

140102***********1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2025年通过

资产评估师

(有效期至2026-04-30日止)

打印时间:2025年08月25日14190017毕阳鹏

140522***********1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2025年通过

资产评估师

(有效期至2026-04-30日止)

打印时间:2025年10月11日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表2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一、流动资产合计45790789.2045790789.20--

2货币资金11411386.5711411386.57--

3交易性金融资产---

4衍生金融资产---

5应收票据---

6应收账款2723047.292723047.29--

7应收款项融资---

8预付款项150705.45150705.45--

9其他应收款974281.00974281.00--

10存货---

11合同资产---

12持有待售资产---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4其他流动资产30531368.8930531368.89--

15二、非流动资产合计295375550.92291430150.37-3945400.55-1.34

16债权投资---

17其他债权投资---

18长期应收款---

19长期股权投资---

2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投资性房地产---

23固定资产293046202.26288200979.00-4845223.26-1.65

24在建工程---

25生产性生物资产---

26油气资产---

27使用权资产481541.37481541.37--

28无形资产1847807.292747630.00899822.7148.70

29开发支出---

30商誉---

31长期待摊费用---

32递延所得税资产---

33其他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

表3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3-1货币资金11411386.5711411386.57--

3-2交易性金融资产---

3-3衍生金融资产---

3-4应收票据---

3-5应收账款2723047.292723047.29--

3-6应收款项融资---

3-7预付款项150705.45150705.45--

3-8其他应收款974281.00974281.00--

3-9存货---

3-10合同资产---

3-11持有待售资产---

3-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13其他流动资产30531368.8930531368.89--

流动资产合计45790789.2045790789.20--

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货币资金评估汇总表

表3-1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3-1-1现金---

3-1-2银行存款11411386.5711411386.57--

3-1-3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11411386.5711411386.57--

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货币资金—银行存款评估明细表

表3-1-2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开户银行账号账户性质币种审前账面值审计调整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

1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海城市支行0704092009248293948基本户人民币2752.112752.112752.1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11017013000432319一般户人民币11408634.4611408634.4611408634.46--

北京海淀区魏公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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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11411386.57-11411386.5711411386.57--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应收账款评估明细表

表3-5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关联关系类型业务内容发生日期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评估风险损失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

1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非关联售电款2025-10-302750552.8227505.5327505.532723047.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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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合计2750552.8227505.5327505.532723047.29-0.00-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505.53-27505.53-100.00

净额合计2723047.292723047.29--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预付款项评估明细表

表3-7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收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关联关系类型业务内容发生日期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

1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费2025-9-24100705.45-100705.45--

2肖宁办公室租金(2025.5.11-2026.5.11)2025-5-2950000.00-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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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合计150705.45-150705.45--

减:预付款项坏账准备--

净额合计150705.45150705.45--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其他应收款评估汇总表

表3-8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3-8-1其他应收-其他应收款974281.00974281.00--

3-8-2其他应收-应收利息---

3-8-3其他应收-应收股利---

合计974281.00974281.00--

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其他应收—其他应收款评估明细表

表3-8-1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评估风险损

序号欠款单位(人)名称(结算对象)关联关系类型业务内容发生日期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失

1钟朋非关联牛庄项目往来款2023-01410000.00410000.00410000.00--

2李跃(职工)非关联备用金2023-07200000.00-200000.00--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保险理赔款2025-10774281.00-7742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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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合计1384281.00410000.00410000.00974281.00--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10000.00-410000.00-100.00

净额合计974281.00974281.00--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其他流动资产评估明细表

表3-13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及内容发生日期结算内容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

1待抵扣进项税2025-10待抵扣进项税30531368.8930531368.89--

合计30531368.8930531368.89--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非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表4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4-1债权投资---

4-2其他债权投资---

4-3长期应收款---

4-4长期股权投资---

4-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7投资性房地产---

4-8固定资产293046202.26288200979.00-4845223.26-1.65

4-9在建工程---

4-10生产性生物资产---

4-11油气资产---

4-12使用权资产481541.37481541.37--

4-13无形资产1847807.292747630.00899822.7148.70

4-14开发支出---

4-15商誉---

4-16长期待摊费用---

4-17递延所得税资产---

4-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合计295375550.92291430150.37-3945400.55-1.34

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

表4-8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余额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编号科目名称资产减值准备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

4-8-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4-8-2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4-8-3固定资产-管道及沟槽-------

4-8-4固定资产-井巷工程-------

设备类合计336223547.38293046202.26-330752500.00288200979.00-5471047.38-4845223.26-1.63-1.65

4-8-5固定资产-机器设备336223547.38293046202.26-330752500.00288200979.00-5471047.38-4845223.26-1.63-1.65

4-8-6固定资产-车辆-------

4-8-7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4-8-8固定资产—土地-------

4-8-9固定资产—船舶-------

4-8-10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余额合计336223547.38293046202.26-330752500.00288200979.00-5471047.38-4845223.26-1.63-1.65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合计336223547.38293046202.26330752500.00288200979.00-5471047.38-4845223.26-1.63-1.65

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表4-8-5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计量账面余额评估价值

序号资产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购置日期启用日期增值率%备注

单位原值净值原值成新率%净值

10300001唐王、楼峪风力发电机组2022-092022-09336211759.38293044206.73---100.00拆分为以

20300002薛家、三通河、西洋风力发电机组2024-052024-05--下明细

(1) 感王镇唐王 风力发电机 2.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2-10 - - 15005800.00 85 12754930.00

(2) 感王镇唐王 风力发电机 2.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2-10 15005800.00 85 12754930.00

(3) 感王镇唐王 风力发电机 2.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2-10 15005800.00 85 12754930.00

(4) 感王镇唐王 风力发电机 2.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2-10 15005800.00 85 12754930.00

(5) 感王镇唐王 风力发电机 1.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2-10 - - 14073700.00 85 11962645.00

(6) 感王镇唐王 塔筒(含风机基础环) 2.5MW 华锐风电 套 4.00 2022-10 - - - - 于风力发电机中一并计算

(7) 感王镇唐王 塔筒(含风机基础环) 1.5MW 华锐风电 套 1.00 2022-10 - - - - 于风力发电机中一并计算

(8) 感王镇唐王 箱变 2750kva 台 4 .00 2022-10 - - 1531500.00 85 1301775.00

(9) 感王镇唐王 箱变 1600kva 台 1 .00 2022-10 - - 308800.00 85 262480.00

(10) 感王镇唐王 集电线路 JKLYJ-10-70 KM 5 .76 2022-10 - - 1525000.00 85 1296250.00

(11) 感王镇唐王 集电线路 JKLYJ-10-240 KM 1 .28 2022-10 - - 338900.00 85 288065.00

(12) 感王镇唐王 集电线路 YJV22-3*70 KM 0 .55 2022-10 - - 186100.00 85 158185.00

(13) 感王镇唐王 集电线路 YJV22-3*400 KM 0 .11 2022-10 - - 150000.00 85 127500.00

(14)感王镇唐王断路器台5.002022-10--293400.0085249390.00

(15)感王镇唐王隔离开关台9.002022-10--325000.0085276250.00

(16)感王镇唐王避雷器组18.002022-10--260000.0085221000.00

(17)感王镇唐王故障指示器组9.002022-10--89400.008575990.00

(18)感王镇唐王开闭站设备套1.002022-10--7621400.00856478190.00

(19) 感王镇楼峪 风力发电机 2.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2-10 - - 14814800.00 85 12592580.00

(20) 感王镇楼峪 风力发电机 1.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2-10 - - 13882600.00 85 11800210.00

(21) 感王镇楼峪 风力发电机 1.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2-10 - - 13882600.00 85 11800210.00

(22) 感王镇楼峪 风力发电机 1.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2-10 - - 13882600.00 85 11800210.00

(23) 感王镇楼峪 塔筒(含风机基础环) 2.5MW 华锐风电 套 1.00 2022-10 - - - - 于风力发电机中一并计算

(24) 感王镇楼峪 塔筒(含风机基础环) 1.5MW 华锐风电 套 3.00 2022-10 - - - - 于风力发电机中一并计算

(25) 感王镇楼峪 箱变 2750kva 台 3 .00 2022-10 - - 1131200.00 85 961520.00

(26) 感王镇楼峪 箱变 1600kva 台 1 .00 2022-10 - - 303000.00 85 257550.00

(27) 感王镇楼峪 集电线路 JKLYJ-10-70 KM 5 .06 2022-10 - - 1339900.00 85 1138915.00

(28) 感王镇楼峪 集电线路 JKLYJ-10-120 KM 0 .77 2022-10 - - 203100.00 85 172635.00

(29) 感王镇楼峪 集电线路 JKLYJ-10-240 KM 0 .50 2022-10 - - 132500.00 85 112625.00

(30) 感王镇楼峪 集电线路 YJV22-3*70 KM 0 .23 2022-10 - - 77000.00 85 65450.00

(31) 感王镇楼峪 集电线路 YJV22-3*400 KM 0 .08 2022-10 - - 115200.00 85 97920.00

(32)感王镇楼峪断路器台3.002022-10--176100.0085149685.00

(33)感王镇楼峪隔离开关台4.002022-10--144500.0085122825.00

(34)感王镇楼峪避雷器组9.002022-10--130000.0085110500.00

(35)感王镇楼峪故障指示器组4.002022-10--39700.008533745.00

(36)感王镇楼峪开闭站设备套1.002022-10--7037900.00855982215.00

(37) 耿庄镇薛家(刘家村) 风力发电机 2.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3-08 - - 14174200.00 89 12615038.00

(38) 耿庄镇薛家(刘家村) 风力发电机 2.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3-08 - - 14174200.00 89 12615038.00

(39) 耿庄镇薛家(刘家村) 风力发电机 2.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3-08 - - 14174200.00 89 12615038.00

(40) 耿庄镇薛家(刘家村) 风力发电机 1.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3-08 - - 13242100.00 89 11785469.00

(41) 耿庄镇薛家(刘家村) 塔筒(含风机基础环) 2.5MW 华锐风电 套 3.00 2023-08 - - - - 于风力发电机中一并计算

(42) 耿庄镇薛家(刘家村) 塔筒(含风机基础环) 1.5MW 华锐风电 套 1.00 2023-08 - - - - 于风力发电机中一并计算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表4-8-5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计量账面余额评估价值

序号资产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购置日期启用日期增值率%备注

单位原值净值原值成新率%净值

(43) 耿庄镇薛家(刘家村) 箱变 2750kva 台 3 .00 2023-08 - - 961400.00 89 855646.00

(44) 耿庄镇薛家(刘家村) 箱变 1600kva 台 1 .00 2023-08 - - 246400.00 89 219296.00

(45) 耿庄镇薛家(刘家村) 集电线路 JKLYJ-10-70 KM 4 .00 2023-08 - - 1059000.00 89 942510.00

(46) 耿庄镇薛家(刘家村) 集电线路 JKLYJ-10-240 KM 1 .00 2023-08 - - 264800.00 89 235672.00

(47) 耿庄镇薛家(刘家村) 集电线路 YJV22-3*70 KM 0 .40 2023-08 - - 135300.00 89 120417.00

(48)耿庄镇薛家(刘家村)断路器台4.002023-08--234700.0089208883.00

(49)耿庄镇薛家(刘家村)隔离开关台7.002023-08--252800.0089224992.00

(50)耿庄镇薛家(刘家村)避雷器组14.002023-08--202200.0089179958.00

(51)耿庄镇薛家(刘家村)故障指示器组7.002023-08--69500.008961855.00

(52)耿庄镇薛家(刘家村)开闭站设备套1.002023-08--7671000.00896827190.00

(53) 耿庄镇三通河 风力发电机 2.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3-08 - - 15735100.00 89 14004239.00

(54) 耿庄镇三通河 风力发电机 2.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3-08 - - 15735100.00 89 14004239.00

(55) 耿庄镇三通河 风力发电机 2.5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3-08 - - 15735100.00 89 14004239.00

(56) 耿庄镇三通河 塔筒(含风机基础环) 2.5MW 华锐风电 套 3.00 2023-08 - - - - 于风力发电机中一并计算

(57) 耿庄镇三通河 箱变 2750kva 台 3 .00 2023-08 - - 1282400.00 89 1141336.00

(58) 耿庄镇三通河 集电线路 JKLYJ-10-70 KM 4 .51 2023-08 - - 1193800.00 89 1062482.00

(59) 耿庄镇三通河 集电线路 JKLYJ-10-240 KM 1 .00 2023-08 - - 264800.00 89 235672.00

(60) 耿庄镇三通河 集电线路 YJV22-3*70 KM 0 .43 2023-08 - - 145500.00 89 129495.00

(61) 耿庄镇三通河 集电线路 YJV22-3*400 KM 0 .09 2023-08 - - 115900.00 89 103151.00

(62)耿庄镇三通河断路器台4.002023-08--234700.0089208883.00

(63)耿庄镇三通河隔离开关台7.002023-08--252800.0089224992.00

(64)耿庄镇三通河避雷器组14.002023-08--202200.0089179958.00

(65)耿庄镇三通河故障指示器组7.002023-08--69500.008961855.00

(66)耿庄镇三通河开闭站设备套1.002023-08--7671000.00896827190.00

(67) 英落镇西洋 风力发电机 3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3-09 - - 20906800.00 89 18607052.00

(68) 英落镇西洋 风力发电机 3MW 华锐风电 台 1.00 2023-09 - - 20906800.00 89 18607052.00

(69) 英落镇西洋 塔筒(含风机基础环) 3MW 华锐风电 套 2.00 2023-09 - - - - 于风力发电机中一并计算

(70) 英落镇西洋 箱变 3300kva 台 2 .00 2023-09 - - 1369500.00 89 1218855.00

(71) 英落镇西洋 集电线路 JKLYJ-10-70 KM 2 .00 2023-09 - - 529500.00 89 471255.00

(72) 英落镇西洋 集电线路 YJV22-3*70 KM 0 .21 2023-09 - - 71000.00 89 63190.00

(73) 英落镇西洋 集电线路 YJV22-3*400 KM 0 .08 2023-09 - - 106400.00 89 94696.00

(74)英落镇西洋断路器台3.002023-09--176100.0089156729.00

(75)英落镇西洋隔离开关台4.002023-09--144500.0089128605.00

(76)英落镇西洋避雷器组9.002023-09--130000.0089115700.00

(77)英落镇西洋故障指示器组4.002023-09--39700.008935333.00

(78)英落镇西洋开闭站设备套1.002023-09--6842300.00896089647.00

3 0200001 电子打印机 L1455 爱普生 台 1 .00 2019-12 2019-12 5489.00 274.45 5300.00 15 795.00

4 0200002 笔记本电脑 5-11300H16G512联 想 台 1 .00 2021-09 2021-09 6299.00 1721.08 5800.00 19 1102.00

余额合计234.05336223547.38293046202.26330752500.00288200979.00-1.65

减:机器设备减值准备-

净额合计234.05336223547.38293046202.26330752500.00288200979.00-1.65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使用权资产评估明细表

表4-12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计量账面余额

序号名称合同编号权属证号位置/安装地点所有权人取得时间终止时间租赁期限数量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单位原值净值

1海城市感王镇朱海城市感王镇朱唐王风电场汇流站场地租赁无无2020-12-112040-12-1120年㎡99060000.0045500.0045500.00--

家村家村村委会

2海城市感王镇范海城市感王镇范楼峪风电场汇流站场地租赁无无2019-11-302039-12-3120年㎡3100100000.0070416.3770416.37--

家村家村村委会

3海城市耿庄镇灰海城市耿庄镇人薛家风电场汇流站场地租赁无无2021-1-12041-1-120年㎡3000100000.0076250.0076250.00--

菜村民政府

4海城市腾鳌镇三三通河风电场汇流站场地租赁无无韩树存2022-1-12026-12-3125年㎡430150000.00121875.00121875.00--

通河右岸

5海城市英落镇西西洋风电场汇流站场地租赁无无英落镇西洋2022-7-222042-7-2120年㎡714200000.00167500.00167500.00--

洋村村委会

---

---

---

---

---

---

余额合计610000.00481541.37481541.37--

减: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净额合计610000.00481541.37481541.37--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无形资产评估汇总表

表4-13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余额资产减值准备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4-13-1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847807.29-2237900.00390092.7121.11

4-13-2无形资产-矿业权----

4-13-3无形资产-海域使用权----

4-13-4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509730.00509730.00

余额合计1847807.29-2747630.00899822.7148.70

减: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净额合计1847807.292747630.00899822.7148.70

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

表4-13-1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土地使用权土地用资产减值准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宗地名称 土地位置 宗地编号 证载土地使用权人 取得日期 终止日期 面积(m2) 原始入账价值 账面余额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备注类型途备

一一期项目土地1048320.00913593.12

1辽(2019)海城市不动海城市感王镇楼峪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

0013084楼峪风电场出让2019-5-242069-5-25400.00-124400.00124400.00产权第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2辽(2019)海城市不动海城市感王镇范家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

0013125楼峪风电场出让2019-5-242069-5-25400.00-124400.00124400.00产权第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3辽(2019)海城市不动海城市感王镇楼峪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

0013083楼峪风电场出让2019-5-242069-5-25400.00-124400.00124400.00产权第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4辽(2019)海城市不动海城市感王镇庙山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

0021104楼峪风电场出让2019-9-162069-9-16400.00-124400.00124400.00产权第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5辽(2019)海城市不动海城市感王镇朱家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

0013250唐王风电场出让2019-5-252069-5-24400.00-124400.00124400.00产权第号屯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6辽(2019)海城市不动海城市感王镇双铺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

0013126唐王风电场出让2019-5-242069-5-25400.00-124400.00124400.00产权第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7辽(2019)海城市不动海城市感王镇于官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

0015102唐王风电场出让2019-5-252069-5-24400.00-124400.00124400.00产权第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8辽(2019)海城市不动海城市感王镇邓家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

0014812唐王风电场出让2019-5-252069-5-24400.00-124400.00124400.00产权第号台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9辽(2019)海城市不动海城市感王镇双铺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

0021102唐王风电场出让2019-9-172069-9-17400.00-124400.00124400.00产权第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二二期项目土地1059600.20934214.17

1辽(2025)海城市不动海城市耿庄镇薛家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2019-12-82069-12-7

产权第0025678薛家风电场出让400.00-124400.00124400.00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2辽(2025)海城市不动海城市耿庄镇灰菜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2019-12-82069-12-7

0025683三通河风电场出让400.00-124400.00124400.00产权第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3辽(2025)海城市不动海城市耿庄镇灰菜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三通河风电场出让2019-12-82069-12-70025674400.00-124400.00124400.00产权第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4辽(2025)海城市不动海城市耿庄镇灰菜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2019-12-82069-12-7

0025681三通河风电场出让396.00-123100.00123100.00产权第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5辽(2025)海城市不动海城市耿庄镇薛家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薛家风电场出让2019-12-82069-12-70025682400.00-124400.00124400.00产权第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6辽(2025)海城市不动海城市耿庄镇灰菜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

0025676薛家风电场出让

2019-12-82069-12-7400.00-124400.00124400.00

产权第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7辽(2025)海城市不动海城市耿庄镇灰菜海城锐海新能风力公共设薛家风电场出让2019-12-82069-12-70025680400.00-124400.00124400.00产权第号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8 海城市英落镇西洋 HC-YL-2019-U-178-A 海城锐海新能风力 公共设办证中 西洋风电场 出让 2019-12-13 2069-12-12 400.00 - 1 24400.00 1 24400.00

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9 海城市英落镇西洋 HC-YL-2019-U-178-B 海城锐海新能风力 公共设办证中 西洋风电场 出让 2019-12-13 2069-12-12 4 00.00 - 124400.00 124400.00

村发电有限公司施用地

--

余额合计2107920.201847807.29-2237900.00390092.7121.11

减: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净额合计2107920.201847807.292237900.00390092.7121.11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

表4-13-4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持有法定/预计使用尚可使用年

序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权属状况取得日期原始入账价值账面余额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备注

数量年限(月)限(月)

179940.002022年度及2023

2025年12月份交易数量为38000张,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4--2868.002868.00含税交易单价0.08元/张,剩余未交年度易数量到期回收

2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2532.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1月24--454.00454.00即将到期,参考2023年以前交易比例

及近期交易单价确定

3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4626.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2月24-530.00530.00即将到期,参考2023年以前交易比例

及近期交易单价确定

4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2839.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3月24-465.00465.00即将到期,参考2023年以前交易比例

及近期交易单价确定

5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4212.00即将到期,参考2023年以前交易比例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4月24-515.00515.00

及近期交易单价确定

6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5088.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5月24-6832.006832.00即将到期,参考2023年以前交易比例

及近期交易单价确定

79650.002024年6月24-4370.004370.00即将到期,参考2023年以前交易比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

及近期交易单价确定

8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7424.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7月24-3362.003362.00即将到期,参考2023年以前交易比例

及近期交易单价确定

9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835.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8月24-788.00788.002025年12月已出售

10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56.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9月24-53.0053.00

11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1424.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4-10777.0010777.002025年12月已出售

12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1933.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4-11258.0011258.002025年12月已出售

13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9789.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4-9235.009235.002025年12月已出售

14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8109.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1月24--38250.0038250.002025年12月已出售

15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9932.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2月24--46849.0046849.002025年12月已出售

16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4148.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3月24--66736.0066736.002025年12月已出售

17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1241.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4月24--53024.0053024.002025年12月已出售

18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1894.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5月24--65975.0065975.002025年12月已出售

19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6762.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6月24--43330.0043330.002025年12月已出售

20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4845.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7月24--31081.0031081.002025年12月已出售

21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4374.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8月24--27278.0027278.002025年12月已出售

22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6022.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9月24--38632.0038632.002025年12月已出售

23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7337.00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4--47068.0047068.002025年12月已出售

--

余额合计285012.00--509730.00509730.00

减: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净额合计--509730.00509730.00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流动负债评估汇总表表5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5-1短期借款---

5-2交易性金融负债---

5-3衍生金融负债---

5-4应付票据---

5-5应付账款9105025.329105025.32--

5-6预收款项---

5-7合同负债---

5-8应付职工薪酬---

5-9应交税费8443.528443.52--

5-10其他应付款40971587.6040971587.60--

5-11持有待售负债---

5-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020503.8541020503.85--

5-13其他流动负债469391.89469391.89--

流动负债合计91574952.1891574952.18--

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应付账款评估明细表

表5-5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户名(结算对象)发生日期业务内容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备注

1葫芦岛中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2024-01箱变款664500.00664500.00

2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09监理费281132.08281132.08

3辽宁云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09道路修复工程款772737.28772737.28

4鞍山欧典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09安全评价技术咨询费163366.31163366.31

5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辽宁总队2024-09基础沉降观测工程款153140.00153140.00

6海城市恒祥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2024-09临时占地评估费45000.0045000.00

7腾鳌镇村会计委托代理办公室2024-09占地补偿款100000.00100000.00

8辽宁正新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2024-09服务费141509.43141509.43

9沈阳奉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06塔筒补漆维修--

10长峡电力工程(安徽)有限公司2025-06运维费5537094.025537094.02

11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09工程款--

12北京中天恒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09工程咨询款--

13鞍山中环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5-10咨询费55000.0055000.00

14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10更换叶片款1169075.261169075.26

15连云港日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10处理废物22470.94224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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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9105025.329105025.32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应交税费评估明细表

表5-9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征税机关发生日期税费种类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备注

1国家税务总局海城市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2025-6-30土地税5397.005397.00

2国家税务总局海城市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2025-6-30印花税3046.5230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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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8443.528443.52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其他应付款评估汇总表

表5-10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5-10-1其他应付-其他应付款40971587.6040971587.60--

5-10-2其他应付-应付利息---

5-10-3其他应付-应付股利---

合计40971587.6040971587.60--

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其他应付—其他应付款评估明细表

表5-10-1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户名(结算对象)发生日期业务内容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备注

1锐电投资有限公司2025-10往来款40971587.60409715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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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40971587.6040971587.60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明细表

表5-12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结算项目合同编号发生日期到期日票面利率%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备注

1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银金租【2024】回字0287号2024-11-072026-08-154.3541020503.854102050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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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41020503.8541020503.85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其他流动负债评估明细表

表5-13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户名(结算对象)发生日期结算内容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备注

1待转销项税2025-10待转销项税469391.894693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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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469391.89469391.89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非流动负债评估汇总表表6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6-1长期借款---

6-2应付债券---

6-3租赁负债---

6-4长期应付款239094933.65239094933.65--

6-5预计负债---

6-6递延收益---

6-7递延所得税负债---

6-8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39094933.65239094933.65--

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长期应付款评估汇总表

表6-4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6-4-1长期应付-长期应付款239094933.65239094933.65--

6-4-2长期应付-专项应付款---

合计239094933.65239094933.65--

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长期应付—长期应付款评估明细表

表6-4-1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账面价值序号户名(结算对象)合同编号发生日期业务内容评估价值备注初始额利息及汇率净损失合计

1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银金租【2024】回字0287号2024-11-07融资租赁款236479496.152615437.50239094933.652390949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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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36479496.152615437.50239094933.65239094933.65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赵美娟评估人员:郭秉毅毕阳鹏

填表日期:2025年12月15日收益法计算表

索引号:CSY-5-21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单位:万元年份预测第0年预测第一年预测第二年预测第三年预测第四年预测第五年预测第六年预测第七年预测第八年预测第九年预测第十年预测第十一年预测第十二年预测第十三年预测第十四年预测第十五年预测第十六年预测第十七年预测第十八年预测期末

2025年11-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1-8月2043年8月31日

一、营业收入860.703927.473925.823925.823925.823925.823925.823925.823925.823843.863612.283549.253538.953488.353480.333480.333480.333134.611404.06-

主营业务收入860.703927.473925.823925.823925.823925.823925.823925.823925.823843.863612.283549.253538.953488.353480.333480.333480.333134.611404.06

其他业务收入-------------------

减:(一)营业成本360.712094.092108.702120.052132.132144.942158.552172.992188.332204.602220.652235.512254.032274.542295.632317.882341.072292.54549.88-

主营业务成本360.712094.092108.702120.052132.132144.942158.552172.992188.332204.602220.652235.512254.032274.542295.632317.882341.072292.54549.88

其他业务成本-------------------

(二)税金及附加1.126.676.676.676.676.676.6760.3864.5463.1459.3958.2857.9757.0356.7556.5856.4051.2926.55

(三)销售费用-------------------

(四)管理费用1.3415.3015.3015.3015.3015.3015.3015.3015.3015.3015.3015.3015.3015.3015.3015.3015.3015.309.72

(五)研发费用-------------------

(六)财务费用308.491141.061016.721212.251026.38843.88661.38480.25296.38112.88---------

加:(七)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写,七---十一相同)

加:(八)投资收益

加:(九)净敞口套期收益

加:(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加:(十一)信用减值损失

加:(十二)资产减值损失

加:(十三)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189.04670.35778.42571.54745.34915.021083.921196.891361.271447.941316.941240.171211.651141.471112.641090.571067.55775.48817.92-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189.04670.35778.42571.54745.34915.021083.921196.891361.271447.941316.941240.171211.651141.471112.641090.571067.55775.48817.92-

减:所得税费用-83.7997.3071.44186.34228.76270.98299.22340.32361.99329.24310.04302.91285.37278.16272.64266.89193.87204.48

四、净利润189.04586.56681.12500.10559.01686.27812.94897.671020.951085.96987.71930.12908.73856.10834.48817.92800.66581.61613.44-

加:固定资产折旧267.401604.391604.271604.271604.271604.271604.271604.271604.271604.271604.271604.271604.271604.271604.231603.771603.011601.87212.31

加:无形资产长期待摊摊销--------------------

加:使用权资产折旧加:借款利息(税后)308.49998.43889.631060.72769.78632.91496.03360.19222.2884.66---------

减:资本性支出(不含税)

加:增值税对现金流的影响101.85487.77487.03486.35485.62484.8548-----

加:计提安全生产费0.0061.1664.6764.6555.4255.4255.4255.4255.4255.4254.4951.8951.1851.0650.4950.4050.4050.4046.51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87.5126.98-4.01-4.30-4.57-4.85-5.151.08-5.29-12.10-23.37-11.65-8.16-11.50-8.92-8.85-9.40-18.26-30.47

加:期末营运资金回收75.74

加:期末固定资产残值1835.90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779.273711.333730.743720.393478.663468.563457.842952.092908.212842.402669.842597.932572.352522.942498.132480.952463.472252.14902.731911.64

折现率7.19%6.97%6.97%6.97%6.75%6.75%6.75%6.75%6.75%6.75%6.75%6.75%6.75%6.75%6.75%6.75%6.75%6.75%6.75%6.75%

折现年期-过程10.080.671.672.673.674.675.676.677.678.679.6710.6711.6712.6713.6714.6715.6716.6717.67

折现年期--过程20.17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0.67

折现年期--过程3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500.29

过程折现系数0.98850.93480.93480.93480.93680.93680.93680.93680.93680.93680.93680.93680.93680.93680.93680.93680.93680.93680.9574

折现系数0.99420.95570.89350.83520.78160.73220.68590.64250.60190.56380.52820.49480.46350.43420.40670.38100.35690.33430.31750.3098

七、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774.753547.073333.263107.392718.952539.622371.671896.741750.391602.591410.111285.361192.221095.381016.02945.22879.21752.96286.60592.22

八、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累

33097.73

加:溢余性资产1112.94

加:非经营性资产97.43

减:非经营性负债4870.87

九、企业整体价值29437.23

减:有息负债现值28011.54

十、公司股东权益评估值1430.00主营业务收入-预测表

索引号:CSY-5-2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金额单位:元装机容量预测第0年预测第一年预测第二年预测第三年预测第四年预测第五年预测第六年预测第七年预测第八年预测第九年预测第十年预测第十一年预测第十二年预测第十三年预测第十四年预测第十五年预测第十六年预测第十七年预测第十八年项目(MW) 2025年11-12月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2031年 2032年 2033年 2034年 2035年 2036年 2037年 2038年 2039年 2040年 2041年 2042年 2043年1-8月楼峪风电场7.001154441.785245580.895245580.895245580.895245580.895245580.895245580.895245580.895245580.895245580.895245580.895245580.895245580.894739530.554659318.324659318.324659318.323494499.05-

唐王电场11.502243210.4010323203.2710323203.2710323203.2710323203.2710323203.2710323203.2710323203.2710323203.2710323203.279283148.299169449.699169449.699169449.699169449.699169449.699169449.696877104.21-

西洋风电场6.00844350.715544074.285544074.285544074.285544074.285544074.285544074.285544074.285544074.285544074.285544074.285027452.064924451.154924451.154924451.154924451.154924451.154924451.153348630.32

薛家风电场9.002131742.919737413.739737413.739737413.739737413.739737413.739737413.739737413.739737413.739143474.988649129.828649129.828649129.828649129.828649129.828649129.828649129.828649129.825881413.58

三通河风电场7.501740060.198407878.988407878.988407878.988407878.988407878.988407878.988407878.988407878.988182251.517400907.087400907.087400907.087400907.087400907.087400907.087400907.087400907.084810589.60上期暂估与本期

7.50

冲销差额

绿证交易收入493147.3616580.55-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8606953.3539274731.7039258151.1539258151.1539258151.1539258151.1539258151.1539258151.1539258151.1538438584.9336122840.3635492519.5435389518.6334883468.2934803256.0634803256.0634803256.0631346091.3114040633.50主营业务成本-预测表

索引号:CSY-5-4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金额单位:元序号内容预测第0年预测第一年预测第二年预测第三年预测第四年预测第五年预测第六年预测第七年预测第八年预测第九年预测第十年预测第十一年预测第十二年预测第十三年预测第十四年预测第十五年预测第十六年预测第十七年预测第十八年

2025年11-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1-8月

1折旧费2661875.9016001755.3816000568.4216000558.5716000558.5716000558.5716000558.5716000558.5716000558.5716000558.5716000558.5716000558.5716000558.5716000558.5716000141.6115995558.5715987975.2415976516.902080946.64

2摊销费用7026.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

3使用权资产折旧5083.3330500.0030500.0030500.0030500.0030500.0030500.0030500.0030500.0030500.0030500.0030500.0030500.0030500.0030083.0425500.0017916.676458.33-

4运维费273584.911742600.861849770.811963531.722084288.922212472.692348539.762492974.952646292.912809039.932981795.883165176.333359834.673566464.503785802.074018628.904265774.584017325.721597314.94

5保险费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527804.38

6材料费90678.33544070.00544070.00544070.00544070.00544070.00544070.00544070.00544070.00544070.00544070.00544070.00544070.00544070.00544070.00544070.00544070.00482696.25180803.75

7购电费41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23000.00109125.0040875.00

8安全生产费0.00699022.52739120.98738872.27738872.27738872.27738872.27738872.27738872.27738872.27726578.77691842.61682387.79680842.78673252.02672048.84672048.84672048.84620191.37

9其他费-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230000.001091250.00408750.00

10总成本合计3607053.2520940911.5321086992.9921200495.3321321252.5321449436.3021585503.3721729938.5721883256.5322046003.5422206466.0022355110.2822540313.8122745398.6322956311.5223178769.0923410748.1022925383.825498844.47税金及附加-预测表

索引号:CSY-5-5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单位:元序号项目预测第0年预测第一年预测第二年预测第三年预测第四年预测第五年预测第六年预测第七年预测第八年预测第九年预测第十年预测第十一年预测第十二年预测第十三年预测第十四年预测第十五年预测第十六年预测第十七年预测第十八年

2025年11-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1-8月

1增值税销项合计1084383.625104554.485103559.655103559.655103559.655103559.655103559.655103559.655103559.654997016.044695969.254614027.544600637.424534850.884524423.294524423.294524423.294074991.871825282.36

1.1主营收入1084383.625104554.485103559.655103559.655103559.655103559.655103559.655103559.655103559.654997016.044695969.254614027.544600637.424534850.884524423.294524423.294524423.294074991.871825282.36

1.2其他业务收入

1.3

2进项税合计65851.54226843.41233273.61240099.27247344.70255035.72263199.75271865.86281064.94290829.76301195.12312197.94323877.44336275.23349435.49363405.10378233.84353544.57158600.40

2.1基准日待抵扣进项税

2.2主营业务成本65201.54222943.41229373.61236199.27243444.70251135.72259299.75267965.86277164.94286929.76297295.12308297.94319977.44332375.23345535.49359505.10374333.84349644.57156325.40

2.6销售费用-------------------

2.7管理费用65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3900.002275.00

2.10本期可抵扣进项税30597220.4329739680.2224868399.3520004938.9715148724.0210300200.095459840.19628146.40281064.94290829.76301195.12312197.94323877.44336275.23349435.49363405.10378233.84353544.57158600.40

2.11本期抵扣进项税1084383.625104554.485103559.655103559.655103559.655103559.655103559.65628146.40281064.94290829.76301195.12312197.94323877.44336275.23349435.49363405.10378233.84353544.57158600.40

增值税对现金流的影

2.121018532.084877711.074870286.044863460.38485621-----

响应交增值税(3=1-

3-------4475413.254822494.714706186.284394774.134301829.604276759.984198575.644174987.804161018.194146189.453721447.301666681.96

2.10)

4消费税

5资源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313278.93337574.63329433.04307634.19301128.07299373.20293900.30292249.15291271.27290233.26260501.31116667.74

7教育费附加-------134262.40144674.84141185.59131843.22129054.89128302.80125957.27125249.63124830.55124385.68111643.4250000.46

8地方教育费附加-------89508.2696449.8994123.7387895.4886036.5985535.2083971.5183499.7683220.3682923.7974428.9533333.64

9印花税430.351963.741962.911962.911962.911962.911962.911962.911962.911921.931806.141774.631769.481744.171740.161740.161740.161567.30702.03土地使用费(土地面

101079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64764.00

积)

11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汽车数

12

量)

13残保基金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1224.3566727.7466726.9166726.9166726.9166726.9166726.91603776.50645426.27631428.28593943.04582758.18579744.67570337.25567502.70565826.35564046.90512904.98265467.87管理费用-预测表

索引号:CSY-5-7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单位:元序号项目预测第0年预测第一年预测第二年预测第三年预测第四年预测第五年预测第六年预测第七年预测第八年预测第九年预测第十年预测第十一年预测第十二年预测第十三年预测第十四年预测第十五年预测第十六年预测第十七年预测第十八年

2025年11-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1-8月

一固定部分

1固定资产折旧-------------------

2无形资产摊销

3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使用权资产折旧-----

固定部分合计-------------------二可变部分

1工资及附加-----

2社会保险费

3业务招待费2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

4办公费14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3000.00

5车辆费用5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17500.00

6诉讼费

7差旅费5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17500.00

8租赁费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29166.67

9维护维修费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

10咨询费

11其他

公式截止行,请在此前加行二可变部分合计134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97166.67

三管理费用合计134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97166.67财务费用-预测表

索引号:CSY-5-10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单位:元序号科目预测第0年预测第一年预测第二年预测第三年预测第四年预测第五年预测第六年预测第七年预测第八年预测第九年预测第十年预测第十一年预测第十二年预测第十三年预测第十四年预测第十五年预测第十六年预测第十七年预测第十八年

2025年11-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1-8月

一中长期借款二短期银行借款三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企业内部集资和相四互拆借五租赁负债六长期应付款

1期初借款本金############################################180000000.00150000000.00120000000.0090000000.0060000000.0030000000.00

2本年度新增借款本金

本年度偿还的借款本

375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30000000.00

4期末借款本金余额############################################150000000.00120000000.0090000000.0060000000.0030000000.00-

5年均借款余额############################################165000000.00135000000.00105000000.0075000000.0045000000.0015000000.00

6借款利息3084875.0011410593.7510167218.7512122500.0010263750.008438750.006613750.004802500.002963750.001128750.00

7平均利率

七付息负债合计150000000.00120000000.0090000000.0060000000-----

270000000.00240000000.00210000000.00180000000.00

八利息支出合计3084875.0011410593.7510167218.7512122500.0010263750.008438750.006613750.004802500.002963750.001128750.00---------九利息收入十汇兑净损益十一手续费十二其他

十三财务费用合计3084875.0011410593.7510167218.7512122500.0010263750.008438750.006613750.004802500.002963750.001128750.00---------所得税-预测表

索引号:CSY-5-13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预测第0年预测第一年预测第二年预测第三年预测第四年预测第五年预测第六年预测第七年预测第八年预测第九年预测第十年预测第十一年预测第十二年预测第十三年预测第十四年预测第十五年预测第十六年预测第十七年预测第十八年

2025年11-12

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1-8月

一利润总额1890400.756703498.687784212.515715428.917453421.719150237.9410839170.8711968936.0913612718.3514479403.1113169431.3212401651.0812116460.1411414732.4111126441.8410905660.6310675461.067754802.518179154.49二应纳所得税额

(一)纳税调增项------

(二)减少应税所得额项目------

(三)纳税调整后所得额1890400.756703498.687784212.515715428.917453421.719150237.9410839170.8711968936.0913612718.3514479403.1113169431.3212401651.0812116460.1411414732.4111126441.8410905660.6310675461.067754802.518179154.49

(四)减:所得减免

(五)减:亏损弥补------

应税所得额1890400.756703498.687784212.515715428.917453421.719150237.9410839170.8711968936.0913612718.3514479403.1113169431.3212401651.0812116460.1411414732.4111126441.8410905660.6310675461.067754802.518179154.49

三企业适用所得税率12.50%12.50%12.50%25%25%25%25%25%25%25%25%25%25%25%25%25%25%25%

四应交所得税额:现金所得税-837937.33973026.56714428.611863355.432287559.492709792.722992234.023403179.593619850.783292357.833100412.773029115.042853683.102781610.462726415.162668865.261938700.632044788.62溢余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明细分析表(基准日年度)

索引号:CSY-5-15-2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单位:元分类资产科目资产状况账面原值账面净值评估原值评估净值简要原因

付息债务其他应付款往来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付息债务41020503.8541020503.8541020503.8541020503.85动负债

付息债务长期应付款239094933.65239094933.65239094933.65239094933.65

付息债务租赁负债----

--

溢余资产货币资金11129410.0611129410.0611129410.0611129410.06

非经营资产其他应收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74281.00774281.00774281.00774281.00

非经营资产其他应收款李跃职工备用金200000.00200000.00200000.00200000.00

非经营资产其他应收款钟鹏----

非经营资产预付账款---

非经营资产--

非经营资产---

非经营负债其他应付款罚款--

非经营负债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40971587.6040971587.6040971587.6040971587.60

非经营负债应付账款工程款3567931.303567931.303567931.303567931.30

2024年以前确认为非经

非经营负债应付账款运维费4169169.494169169.494169169.494169169.49营性负债,当年发生的确认为经营性负债

溢余资产合计11129410.0611129410.0611129410.0611129410.06

非经营资产合计974281.00974281.00974281.00974281.00

非经营负债合计48708688.3948708688.3948708688.3948708688.39

付息债务合计280115437.50280115437.50280115437.50280115437.50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表(非整年)

索引号:CSY-5-16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单位:元科目预测第0年预测第一年预测第二年预测第三年预测第四年预测第五年预测第六年预测第七年预测第八年预测第九年预测第十年预测第十一年预测第十二年预测第十三年预测第十四年预测第十五年预测第十六年预测第十七年预测第十八年

2025年11-12月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2032年2033年2034年2035年2036年2037年2038年2039年2040年2041年2042年2043年1-8月

收入合计8606953.3539274731.7039258151.1539258151.1539258151.1539258151.1539258151.1539258151.1539258151.1538438584.9336122840.3635492519.5435389518.6334883468.2934803256.0634803256.0634803256.0631346091.3114040633.50

变动成本及税金附加合计944291.974963725.495110993.075224505.275345262.475473446.245609513.316290998.096485965.836634714.856757692.076895151.497077341.527273018.917481514.217706878.467944661.367419613.503641207.30

固定成本(折旧摊销)合计2673985.6316043913.7816042726.8216042716.9716042716.9716042716.9716042716.9716042716.9716042716.9716042716.9716042716.9716042716.9716042716.9716042716.9716042300.0116037716.9716030133.6416018675.302123105.04

营业成本及税金附加合计3618277.6021007639.2721153719.8921267222.2421387979.4421516163.2121652230.2822333715.0622528682.8022677431.8222800409.0422937868.4623120058.4923315735.8823523814.2223744595.4323974795.0023438288.805764312.34

完全成本3631677.6021160639.2721306719.8921420222.2421540979.4421669163.2121805230.2822486715.0622681682.8022830431.8222953409.0423090868.4623273058.4923468735.8823676814.2223897595.4324127795.0023591288.805861479.01

期间费用合计134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97166.67

销售费用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管理费用134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153000.0097166.67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折旧摊销2673985.6316074413.7816073226.8216073216.9716073216.9716073216.9716073216.9716073216.9716073216.9716073216.9716073216.9716073216.9716073216.9716073216.9716072383.0516063216.9716048050.3116025133.632123105.04

折旧2666959.2316032255.3816031068.4216031058.5716031058.5716031058.5716031058.5716031058.5716031058.5716031058.5716031058.5716031058.5716031058.5716031058.5716030224.6516021058.5716005891.9115982975.232080946.64

摊销7026.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42158.40

计提安全生产费0.00699022.52739120.98738872.27738872.27738872.27738872.27738872.27738872.27738872.27726578.77691842.61682387.79680842.78673252.02672048.84672048.84672048.84620191.37

付现成本957691.964387202.974494372.104608133.004728890.204857073.974993141.045674625.835869593.566018342.596153613.306325808.886517453.726714676.136931179.157162329.627407695.856894106.333118182.60

最低现金保有量281976.51365600.25374531.01384011.08394074.18404756.16416095.09472885.49489132.80501528.55512801.11527150.74543121.14559556.34577598.26596860.80617307.99574508.86259848.55

保函、保证金等与经营相关的其他货币资金经营性存货

经营性应收款项合计3050911.323272894.313271512.603271512.603271512.603271512.603271512.603271512.603271512.603203215.413010236.702957709.962949126.552906955.692900271.342900271.342900271.342612174.281755079.19

应收账款3050911.323272894.313271512.603271512.603271512.603271512.603271512.603271512.603271512.603203215.413010236.702957709.962949126.552906955.692900271.342900271.342900271.342612174.281755079.19经营性长期应收款

经营性预付账款150772.02202601.04208611.96213245.11218173.98223405.97228959.73256775.43264733.30270804.69275824.17281434.75288871.08296857.91305367.93314566.47324271.89302841.37222931.06

经营性应付款项合计829197.95882646.09936567.68993707.591054362.201118747.081187091.621260866.901337971.521419685.031506344.091598348.511696094.121799856.301910001.642026930.172151046.512025621.981210470.34

应付账款820754.72871300.43924885.41981765.861042144.461106236.341174269.881246487.481323146.461404519.961490897.941582588.161679917.341783232.251892901.042009314.452132887.292008662.861197986.20

应交税费8443.2311345.6611682.2711941.7312217.7412510.7312821.7414379.4214825.0615165.0615446.1515760.3516176.7816624.0417100.6017615.7218159.2316959.1212484.14经营性长期应付款

经营性预收款项合计469370.97503522.20503309.63503309.63503309.63503309.63503309.63503309.63503309.63492802.37463113.34455032.30453711.78447223.95446195.59446195.59446195.59401872.97270012.18

营运资本2185090.922454927.312414778.262371751.582326088.932277618.022226166.162236996.982184097.542063061.251829404.541712914.641631312.881516289.701427040.301338572.851244609.111062029.56757376.27

营运资本增加额875121.61269836.38-40149.05-43026.68-45662.65-48470.90-51451.8710830.83-52899.44-121036.29-233656.71-116489.89-81601.76-115023.18-89249.40-88467.45-93963.73-182579.55-304653.29折现率计算表

索引号:CSY-5-20

被评估单位:海城锐海新能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序号预测年期预测第0年预测第一年预测第二年预测第三年预测第四年预测第五年预测第六年预测第七年预测第八年预测第九年预测第十年预测第十一年预测第十二年预测第十三年预测第十四年预测第十五年预测第十六年预测第十七年预测第十八年

1目标资本结构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0.4628

2 D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3 E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216.07

4 无财务杠杆β系数(βU)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0.4573

5基准日后所得税率(企业自身)0.00%12.50%12.50%12.50%25.00%25.00%25.00%25.00%25.00%25.00%25.00%25.00%25.00%25.00%25.00%25.00%25.00%25.00%25.00%

6评估对象的β权益0.66890.64240.64240.64240.6160.6160.6160.6160.6160.6160.6160.6160.6160.6160.6160.6160.6160.6160.616

7 β系数(调整后含财务杠杆)(βL) 0.7793 0.7616 0.7616 0.7616 0.7440 0.7440 0.7440 0.7440 0.7440 0.7440 0.7440 0.7440 0.7440 0.7440 0.7440 0.7440 0.7440 0.7440 0.7440

8无风险报酬率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2.16%

9市场溢价6.72%6.72%6.72%6.72%6.72%6.72%6.72%6.72%6.72%6.72%6.72%6.72%6.72%6.72%6.72%6.72%6.72%6.72%6.72%

10个别风险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1.50%

11 折现率Re(CAPM) 8.90% 8.78% 8.78% 8.78% 8.66% 8.66% 8.66% 8.66% 8.66% 8.66% 8.66% 8.66% 8.66% 8.66% 8.66% 8.66% 8.66% 8.66% 8.66%

12债务资本报酬率3.50%3.50%3.50%3.50%3.50%3.50%3.50%3.50%3.50%3.50%3.50%3.50%3.50%3.50%3.50%3.50%3.50%3.50%3.50%

13债务成本1.11%0.97%0.97%0.97%0.83%0.83%0.83%0.83%0.83%0.83%0.83%0.83%0.83%0.83%0.83%0.83%0.83%0.83%0.83%

14权益成本6.08%6.00%6.00%6.00%5.92%5.92%5.92%5.92%5.92%5.92%5.92%5.92%5.92%5.92%5.92%5.92%5.92%5.92%5.92%

15 折现率RWACC 7.19% 6.97% 6.97% 6.97% 6.75% 6.75% 6.75% 6.75% 6.75% 6.75% 6.75% 6.75% 6.75% 6.75% 6.75% 6.75% 6.75% 6.75%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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