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证券简称:东方新能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讨论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时关联董事刘拂洋、吴海峰已回避表决,审议董事薪酬时全体董事进行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2026年度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按月领取津贴,总计税前10万元/年,不额外发放薪酬。
(二)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不领取薪酬、津贴。
2、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所
1担任的职务确定,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
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规定
1、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
所得税等有关税费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关联董事刘拂洋、吴海峰已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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