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新能 公告编号:2026-069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1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浩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 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762945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606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939人,代表股份 1086395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086%。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为 943人,代表股份 1962690329股,占总股本的 32.7152%。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3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864037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739%。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
总表决情 195565 99.641 6496 0.3310 539400 0.0275关于开展托
况 4329 5% 600 % % 0 0%
1.00 管运营服务 其中,中 通过
并进行额度 279367 97.543 6496 2.2683
小股东的 539400 0.1883 0 0%
预计的议案 738 3% 600 % %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明、刘亚楠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