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证券简称:东方新能公告编号:2026-051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任情况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杨蕾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蕾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并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相关离任生效后,杨蕾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鉴于独立董事的离任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杨蕾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蕾女士将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杨蕾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杨蕾女士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二、变更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李模军先生(简历附后)为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1之日止。
李模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模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将变更,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浩楠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拂洋先生、张艳会女士、
吴海峰先生、张晓宇先生
审计委员会:李模军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滕力先生、胡健先生
提名委员会:滕力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张浩楠先生、张晓宇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晓宇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拂洋先生、李模军先生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将在李模军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2附件:李模军先生简历
李模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公开发表《当前我国环境会计实施的主要障碍及其对策》《企业内部控制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文章。历任常德广播电视大学会计教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管。
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模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模军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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