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证券简称:海大集团公告编号:2026-04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8月2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71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73669663股,约占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下简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56389816股的76.89%;其中现场参与的股东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17293809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股东70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6375854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参与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70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187398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5%。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0.0046%,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提案表决提案名称表决分类编码股数股数股数比结果股数(股)比例比例比例
(股)(股)(股)例总表决情
关于开展127266749999.9213%302000.0024%9719640.0763%通过况
1.00套期保值其中,中
业务的议
小股东的36087181699.7231%302000.0083%9719640.2686%通过案表决情况
关于续聘总表决情122729440596.3589%463586263.6398%166320.0013%通过致同会计况师事务所
(特殊普
2.00通合伙)其中,中
为公司小股东的31549872287.1847%4635862612.8107%166320.0046%通过
2026年表决情况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
关于变更127363936399.9976%245000.0019%58000.0005%通过况
3.00回购股份其中,中
用途并注
小股东的36184368099.9916%245000.0068%58000.0016%通过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共有3个议案,其中,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及视频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