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李纯厚先生,1963年生,中山大学动物学理学学士,全国优秀水产科技工作者,二级研究员。长期从事渔业资源养护,渔业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循环水养殖研究,获得国家海洋创新成果二等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三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及广东省科学技术三等奖。现任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兼任中国水产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水产学会渔业资源与环境分会主任委员,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渔业资源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海洋生态安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联盟副理事长,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广州代表处主任。
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
加董事会及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
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主动了解、调查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及资料;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独立董现场出席董缺席董事应参加董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事姓名事会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次数数事会会议数李纯厚54100否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2025年,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严格履行职责。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参加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及计划、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进行了审议;
并就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外聘审计师进行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原则,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子公司分拆上市、
选举董事等事项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会议日期议案审议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12025/7/23同意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序号会议会议日期议案审议意见
议2、关于购买公司、董监事及高同意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1、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同意
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同意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3、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同意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4、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符
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同意的议案
5、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
2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2025/10/16同意
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议权人等相关方合法权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
同意经营能力的议案
7、关于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同意案
8、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
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同意议案
9、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同意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同意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3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2025/12/3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同意
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年,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除此之外,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亦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
取内部审计季度工作报告,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并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通过审计沟通会等方式,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听取会计师关于关键审计事项的审计程序的汇报。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邮件等多种方式,听取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内控情况专项汇报。通过多次赴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走访生产车间,了解公司饲料生产情况,调研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的养殖生产及无人机投料情况,与养殖户深入交流养殖技术及养殖产品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及养殖户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上述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经营活动,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二)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8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选举公司董事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
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提名江谢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增选其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对前述候选人的履历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江谢武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
工作态度,在2025年度工作中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促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发挥自己的作用。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纯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