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证券简称:川发龙蟒公告编号:2024-02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解释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7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