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川发龙蟒:《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1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24 00:00 查看全文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规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

公司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1/4第二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致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

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致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在董事会对责任人做出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追究责任的形式

2/4第八条追究责任的形式:

如发生第六条中所述情形的,董事会应当落实有关责任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该责任人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还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逐项如实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

公司内部人员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责令改正;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失职,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董事会将视事件情节严重或提请股东会免除其职务。

对提供需披露年报信息的外部人员,因提供信息滞后、遗漏、不准确、不真实,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董事会将致函给予通报,对涉及差错的股东单位董事、高管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提议更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因重大差错在

进行上述处罚时,还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3/4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