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4证券简称:南山控股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任期一年,审计费用为414.86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84.8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
1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近三年,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近三年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
2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湘照女士,2003年加入德勤华永,2010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并从事上市公司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誉民先生,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4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家。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瑜女士,2012年加入德勤华永,2018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并从事上市公司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4.审计收费
德勤华永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384.86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14.86万元(含税),较2024年度实际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17.20万元,增幅4.33%。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最终2025年度实际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
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德勤华永提供的相关资料。
4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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