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4证券简称:南山控股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26楼第一会议
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舒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54人,代表股份18874525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704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
1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8561041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547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9人,代表股份313483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77%。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52人,代表股份344329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16%。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赤晓企业有限公司已对本次股东会议案3回避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舒谦先生、刘晔先生、胡润结女士、严阵先生、邱文鹤
先生、兰健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总表决情况: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舒谦:同意股份数18673058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6%。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晔:同意股份数1869642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64%。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润结:同意股份数18693740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22%。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阵:同意股份数18698807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0%。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邱文鹤:同意股份数1867613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89%。
1.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兰健锋:同意股份数18677130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4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舒谦:同意股份数14286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41.4903%。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晔:同意股份数16622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48.2751%。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润结:同意股份数163545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47.4967%。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阵:同意股份数16861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48.9683%。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邱文鹤:同意股份数14593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42.3824%。
1.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兰健锋:同意股份数14693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42.6729%。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胡芹女士、宋德星先生、苏灵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总表决情况: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胡芹:同意股份数18682068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9803%。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德星:同意股份数18686330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29%。
3.03.独立董事候选人苏灵:同意股份数1868513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99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胡芹:同意股份数15187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44.1070%。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德星:同意股份数15613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45.3448%。
3.03.独立董事候选人苏灵:同意股份数15493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3持股份的44.9962%。
3.《关于买入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权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801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933%;反对
151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50%;弃权350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2801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9933%;反对
1511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9050%;弃权350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彭雪珍律师、熊武政律师就本次股东会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