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26-007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6)第0094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3575870.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2883426.65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股利364821249.35元(其中: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174479727.95元,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190341521.40元),本年度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1638047.62元。
鉴于对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信心,结合公司2025年业绩、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制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172358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22065108.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12406629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的股本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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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不变的原则,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年半年度利润已分配股利190341521.40元;如本
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412406629.70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12406629.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1.9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12406629.7348959455.9316690594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03575870.32451186149.50378864573.6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71638047.6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387441710.5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078056679.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元)444542197.833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1078056679.60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是□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及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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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1.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6)第00943号《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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