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26-031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焦点科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26-031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5年7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调
整为:28.44元/份。
7、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5324000份调整为19921200份,行权价格由28.44元/份调整为21.34元/份。
8、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26-031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6年6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10、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述信息披露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7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B,对应可行权比例为80%;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对应可行权比例为50%。
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D,对应可行权比例为 0%。
董事会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39名离职人员及23名绩效考核结果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8126份。
三、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26-031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期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上述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
1、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系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
行权条件所致,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及绩效考核结果与可行权比例挂钩的相关规定。
2、本次注销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已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
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