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以现
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6月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0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5月28日,于2026年5月28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码以投票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5)人
1.01选举沈锦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2选举黄良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3选举曹睿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4选举孟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5选举李友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冯巧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2选举赵林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凌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
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审议上述全部议案时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中3.0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5月15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公司章程》。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5)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号 2F)。
4.通讯地址: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7号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邮编:210032;传真:025-58694317。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6991866
传真号码:025-58694317
联系人:迟梦洁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7号
邮政编码:210032
7.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15日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15”,投票简称为“焦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
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0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证券代码:002315证券简称:焦点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附件2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0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01选举沈锦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黄良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曹睿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孟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友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冯巧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赵林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凌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