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6证券简称:亚联发展公告编号:2026-019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1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2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7680447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24.84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5859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8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9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820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1%;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9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429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974552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95%,反
对2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223%,弃权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2044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1%,反对21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31%,弃权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2、会议以同意974134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267%,反
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646%,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162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41%,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3%,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3、会议以同意973313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426%,反
对3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487%,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080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09%,反对34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4%,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4、会议以同意973311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424%,反
对2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066%,弃权4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0803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00%,反对29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76%,弃权4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4%。
5、会议以同意97326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380%,反
对34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498%,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0760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99%,反对34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5%,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6、会议以同意2107924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3649%,反
对34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955%,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9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76250806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0792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49%,反对34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55%,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7、会议以同意2108234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3793%,反
对3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805%,弃权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0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76250806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0823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93%,反对3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5%,弃权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8、会议以同意9715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4609%,反
对5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304%,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9030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27%,反对51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7%,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9、会议以同意973745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868%,反
对29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034%,弃权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123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25%,反对29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1%,弃权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10、会议以同意97332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441%,
反对3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472%,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0820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79%,反对33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4%,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高岩律师、韩雨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