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6]25016370043号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药业)董事会编制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众生药业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众生药业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众生药业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1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众生药业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众生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众生药业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2026年4月27日
2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号)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69401 股,发行价格为 15.3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856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73028.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0196970.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
2023年6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7869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645078.0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330003391.50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6641686.56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0196970.39
减:募投项目以前年度投入金额(包含置换)330003391.50
募投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116641686.56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0.00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315964.04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8231467.87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119420.3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33586816.46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33586816.4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2023年7月13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舒制药”)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众生睿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睿创”)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
后募投项目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为募集资金开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2个募集资金专户已进行注销;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开立了2个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账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开户行名称账号存款余额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8110901013901618800882040.18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四会支行81109010114016212427797526.80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443035010400074200.00(已注销)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443020010400312400.00(已注销)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8110901013001618792293227.13
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天星分理处3201401900100035803105.89
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5780000143764005482.67
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53700001068700382918080.00
9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50700001070101023578111.05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811090101230188279818109242.74
合计133586816.46
注1:因部分开户银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与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2:公司已将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44303501040007420)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44302001040031240)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及专户利息全部转出至“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及“新药研发项目”。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59019.7011664.17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2930.21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2930.2144664.50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8.85%项目项目是否截至期达到可行已变本年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末投资预定是否达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更项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度实
承诺投资累计投入进度(3)可使到预计否发
超募资金投向目(含资总额(1)入金额现的
总额金额(2)=用状效益生重部分效益
(2)/(1)态日大变
变更)期化
3承诺投资项目
中药提取车间建不适
否18100.0018100.001080.5015042.04183.11%--不适用否设项目用抗肿瘤药研发项不适
2是16920.000.000.000.00----不适用否目用
数字化平台升级不适
2是6880.001946.8530.401946.85100.00%--不适用否建设项目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不适
否17957.0017119.7030.0017122.344100.02%--不适用否目用药品研发中心及不适
公司配套设施建否--12594.224360.064360.0634.62%--不适用否用设项目不适
新药研发项目否--10335.996193.216193.2159.92%--不适用否用承诺投资项目小不适
--59857.0060096.7611664.1744664.50----不适用否计用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59857.0060096.7611664.1744664.50-----
1、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逸舒制药,项目是将公司在东莞生产基地的中
药提取产线转移到肇庆逸舒制药,同时扩大中药提取产能。本项目产品为中间产品,需进一步加工为药品制剂,因此无法单独核算项目效益。
2、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额从
16920.00万元缩减至4325.78万元,并将缩减金额12594.22万元用于“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同时,“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将延期至2027年12月完成 III 期临床试验。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未达到计划进度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或预计收益的情金4325.78万元及专户利息792.68万元和“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
况和原因(分具资金4933.15万元及专户利息255.93万元(上述专户利息均截止至2025年6月4日),共计10307.54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生睿创“新药研发项目”(本次变更募投体项目)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目前,“抗肿瘤药研发项目”的两款药品已陆续完成 I 期临床试验总结,取得 II 期临床试验组长单位伦理批件,距离 III期临床试验研发投入仍需要一定时间;且随着两款药品的竞争者增加,药品的后续生产、市场开拓等环节不确定性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抗肿瘤药研发项目”。未来,公司将视药品的临床进度和药品竞争情况,适时以自有资金投入“抗肿瘤药研发项目”的两款药品的临床试验。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3、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325.78万元及专户利息792.68万元和“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4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933.15万元及专户利息255.93万元(上述专户利息均截止至2025年6月4日),共计10307.54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生睿创“新药研发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在“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引入信息技术新技术、提升技术效能,并结合有效的项目管理与内外部信息技术资源的整合运用,已基本完成企业资源管理平台(ERP)、全域分析平台、容灾备份、智慧园区等主要项目的建设,后续计划将继续推进数据中心、信息安全体系、智能制造等项目的建设。同时,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以及 AI 智能体的发展,公司对信息化建设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需对部分规划建设重新规划调整。考虑到信息化建设的调整需要一定时间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后续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对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进行投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5、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仿制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及创新药研发能力,并为公司生产研发运营人员提供一定的居住环境。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6、新药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众生睿创,本项目为创新药 RAY1225 注射液、昂拉地韦
颗粒的 III 期临床试验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望推进创新药 RAY1225注射液和昂拉地韦颗粒的快速上市,丰富公司的创新药产品系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适用说明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不适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不适用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10944.25万元。经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目先期投入及置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换情况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944.25万元。上述置换于2023年8月9日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不适用金情况
2025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用闲置募集资金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进行现金管理情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现金管理期况
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
5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报告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项目实施出现募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431.60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集资金结余的金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额及原因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着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题或其他情况注:1、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已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2431.60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抗肿瘤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全部变更到新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0元;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将未使用募集资金4933.15万元变更到新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946.85万元。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调整后投资总额”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7.30万元后的净额。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含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6月收到的26462.08元利息收入,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表格数据细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截至期达到本报变更后的变更后项截至期末本报告期末投资预定告期是否达项目可行改变后的项对应的原目拟投入实际累计实际投入进度可使实现到预计性是否发目承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金额(3)=(2)用状的效效益生重大变
总额(1)(2)
/(1)态日益化期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抗肿瘤药不适
12594.224360.064360.0634.62%--不适用否
套设施建设研发项目用项目抗肿瘤药
研发项目、新药研发项不适
数字化平10335.996193.216193.2159.92%--不适用否目用台升级建设项目
6项目
截至期达到本报变更后的变更后项截至期末本报告期末投资预定告期是否达项目可行改变后的项对应的原目拟投入实际累计实际投入进度可使实现到预计性是否发目承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金额(3)=(2)用状的效效益生重大变
总额(1)(2)
/(1)态日益化期
合计--22930.2110553.2710553.27----------
1、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额从16920.00万元缩减至4325.78万元,并将缩减金额
12594.22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的建设。同时,“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将延
期至 2027 年 12 月完成 III 期临床试验。
公司使用上述12594.22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为药品研发中心和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仿制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及创新药研发能力,并为公司生产研发运营人员提供一定的居住环境。
2、新药研发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明(分具体项目)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325.78万元及专户利息792.68万元和“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933.15万元及专户利息
255.93万元(上述专户利息均截止至2025年6月4日),共计10307.54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生睿创“新药研发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余额转出为10335.99万元,即变更后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0335.99万元。本项目为创新药RAY1225 注射液、昂拉地韦颗粒的 III 期临床试验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望推进创新药 RAY1225 注射液和昂拉地韦颗粒的快速上市,丰富公司的创新药产品系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1、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仿制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及创新药研发能力,并为公司生产研发运营人员提供一定的居住环境。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计算。
原因(分具体项目) 2、新药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众生睿创,本项目为创新药 RAY1225 注射液、昂拉地韦颗粒的 III 期临床试验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望推进创新药 RAY1225 注射液和昂拉地韦颗粒的快速上市,丰富公司的创新药产品系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情况说明
7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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