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药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众生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号)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69401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8569999.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373028.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0196970.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2023年6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07869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6645078.0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330003391.50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16641686.56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项目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0196970.39
减:募投项目以前年度投入金额(包含置换)330003391.50
募投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116641686.56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0.00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315964.04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8231467.87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119420.3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33586816.4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33586816.4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2023年7月13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舒制药”)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众生睿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睿创”)开
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中信
2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为募集资金开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已进行注销;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开立了2个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账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开户行名称账号存款余额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8110901013901618800882040.18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四会支行81109010114016212427797526.8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
3443035010400074200.00(已注销)
支行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443020010400312400.00(已注销)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8110901013001618792293227.1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天星
63201401900100035803105.89
分理处
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5780000143764005482.67
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53700001068700382918080.00
9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50700001070101023578111.05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811090101230188279818109242.74
合计133586816.46
注1:因部分开户银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与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2:公司已将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44303501040007420)及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44302001040031240)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及专户利息全部转
3出至“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及“新药研发项目”。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
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59019.7011664.17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22930.21
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2930.2144664.50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8.85%
比例项目项目是否已达到可行截至期是否承诺投资项变更项截至期末累预定本年度性是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末投资达到目和超募资目(含计投入金额可使实现的否发诺投资总额总额(1)入金额进度(3)预计
金投向部分变(2)用状效益生重
=(2)/(1)效益
更)态日大变期化承诺投资项目中药提取车不适
否18100.0018100.001080.5015042.04183.11%--不适用否间建设项目用抗肿瘤药研不适
2是16920.000.000.000.00----不适用否发项目用
数字化平台不适
升级建设项是6880.001946.8530.401946.85100.00%--不适用否目2用补充流动资不适
否17957.0017119.7030.0017122.344100.02%--不适用否金项目用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不适
否--12594.224360.064360.0634.62%--不适用否套设施建设用项目新药研发项不适
否--10335.996193.216193.2159.92%--不适用否目用承诺投资项不适
--59857.0060096.7611664.1744664.50----不适用否目小计用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59857.0060096.7611664.1744664.50-----
41、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逸舒制药,项目是将公司在东莞生产基地的中药
提取产线转移到肇庆逸舒制药,同时扩大中药提取产能。本项目产品为中间产品,需进一步加工为药品制剂,因此无法单独核算项目效益。
2、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额从
16920.00万元缩减至4325.78万元,并将缩减金额12594.22万元用于“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同时,“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将延期至 2027年 12 月完成 III期临床试验。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325.78万元及专户利息792.68万元和“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933.15万元
及专户利息255.93万元(上述专户利息均截止至2025年6月4日),共计10307.54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生睿创“新药研发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目前,“抗肿瘤药研发项目”的两款药品已陆续完成 I期临床试验总结,取得 II期临床试验组长单位伦理批件,距离 III期临床试验研发投入仍需要一未达到计划定时间;且随着两款药品的竞争者增加,药品的后续生产、市场开拓等环节不确定性增加。
进度或预计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抗肿瘤药研发项目”。未来,公司将视药品的临床进度和药品竞争情况,适时以自有资金投入“抗肿瘤药研发项目”的两收益的情况款药品的临床试验。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和原因(分3、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具体项目)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325.78万元及专户利息792.68万元和“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
集资金4933.15万元及专户利息255.93万元(上述专户利息均截止至2025年6月4日),共计10307.54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生睿创“新药研发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在“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引入信息技术新技术、提升技术效能,并结合有效的项目管理与内外部信息技术资源的整合运用,已基本完成企业资源管理平台(ERP)、全域分析平台、容灾备份、智慧园区等主要项目的建设,后续计划将继续推进数据中心、信息安全体系、智能制造等项目的建设。同时,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以及 AI智能体的发展,公司对信息化建设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需对部分规划建设重新规划调整。考虑到信息化建设的调整需要一定时间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后续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对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进行投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5、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仿制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及创新药研发能力,并为公司生产研发运营人员
5提供一定的居住环境。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6、新药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众生睿创,本项目为创新药 RAY1225 注射液、昂拉地韦
颗粒的 III期临床试验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望推进创新药 RAY1225注射液和昂拉地韦颗粒的快速上市,丰富公司的创新药产品系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化的情况说明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不适用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方式调整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募集资金投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10944.25万元。经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第资项目先期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置换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0944.25万元。上述置换于2023年8月9日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不适用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用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资金进行现管理,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现金管理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金管理情况相关事宜。本报告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项目实施出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现募集资金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结余的金额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药提取车及原因间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6余募集资金2431.60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着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已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2431.60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抗肿瘤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全部变更到新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0元;数字
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将未使用募集资金4933.15万元变更到新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946.85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调整后投资总额”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7.30万元后的净额。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含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6月收到的26462.08
元利息收入,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表格数据细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截至期达到本报变更后的变更后项截至期末对应的末投资预定告期是否达项目可行改变后的项目拟投入本报告期实实际累计原承诺进度可使实现到预计性是否发目募集资金际投入金额投入金额项目
总额(1)(2)(3)=(2)/(用状的效效益生重大变1)态日益化期药品研发中抗肿瘤心及公司配
药研发12594.224360.064360.0634.62%--不适不适用否套设施建设用项目项目抗肿瘤药研发
项目、数新药研发项
字化平10335.996193.216193.2159.92%--不适不适用否目用台升级建设项目
合计--22930.2110553.2710553.2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1、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7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额从16920.00万元缩减至4325.78万元,并将缩减金额12594.22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的建设。同时,“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将延期至 2027 年 12月完成 III期临床试验。
公司使用上述12594.22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为药品研发中心和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仿制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及创新药研发能力,并为公司生产研发运营人员提供一定的居住环境。
2、新药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抗肿瘤药研发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325.78万元及专户利息792.68
万元和“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4933.15万元
及专户利息255.93万元(上述专户利息均截止至2025年6月4日),共计10307.54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生睿创“新药研发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余额转出为10335.99万元,即变更后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0335.99万元。本项目为创新药RAY1225注射液、昂拉地韦颗粒的 III期临床试验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望推进创新药 RAY1225 注射液和昂拉地韦颗粒的快速上市,丰富公司的创新药产品系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1、药品研发中心及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仿制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及创新药研发能力,并为公司生产研发运营人员提供一定的居住环境。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 ) 2、新药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为众生睿创,本项目为创新药 RAY1225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注射液、昂拉地韦颗粒的 III期临床试验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望推进创新药 RAY1225 注射液和昂拉地韦颗粒的快速上市,丰富公司的创新药产品系列,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不适用的情况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
8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众生药业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众生药业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众生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9(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郑明欣丁明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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