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柴晓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如下:柴晓岩,男,196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电站焊接与检修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综合管理部副主任,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核电产业园推进工作小组组长,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新闻发言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姓名应参加现场出席通讯方式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数未亲自参加柴晓岩92700否1
在出席会议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等人员积极讨论,发挥自身专长对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1谨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2025年度公
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本人通过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资金运用、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专业性建议和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次专门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担保等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专项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核查与监督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业务发展情况及
其它相关事项,做出了公正、客观的判断。同时积极关注行业政策和市场动态,不断学习监管精神,持续依法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监督,有效督促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
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工作要求。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2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不定期约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询问、沟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强调公司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要符合合规性要求。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3项关联交易事项:分别为《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的公允性、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做了细致的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对副总经理候选人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
3容。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的经营规模、发展阶段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柴晓岩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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