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证券简称:久立特材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规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20000万元(均含本数)。
3、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50.00元/股。
4、回购数量: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0.0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
万股至4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77170720股的比例为0.31%至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回购用途:拟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
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7、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8、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
1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
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五
条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数量、用途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含本数)。
2、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
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均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0.0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万股至4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77170720股的比例为
0.31%至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
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回购股份达到金额下限以后,董事会可以决定提前结束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2、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
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七)决议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0.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为4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债券转股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类别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24818712.30264818712.7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95468884997.7095068884997.29
三、股份总数977170720100.00977170720100.00
按回购金额下限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0.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为3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债券转股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本公告披
4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类别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24818712.30254818712.6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95468884997.7095168884997.39
三、股份总数977170720100.00977170720100.00
注: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34.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81.55亿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4.85亿元。假设此次回购使用资金达2亿元上限,按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49%,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45%。此外,本次回购可以在回购期内择机进行,具有一定弹性,资金支付压力较小。
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经自查,2025年9月24日,董事长李郑周通过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485400股;2025年9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41459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5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除了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办理;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本次回购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
6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未来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
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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