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杨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如下:杨萱,1981年6月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浙江财经大学教师。历任浙江财经大学审计员、浙江鼎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姓名应参加现场出席通讯方式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数未亲自参加杨萱91800否1
在出席会议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等人员积极讨论,发挥自身专长对有关事项提出合理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工作,听取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进行年报审计沟通,对审计工作进行合理安排,明确审计中的职责与分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展,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建立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本人通过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资金运用、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专业性建议和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次专门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担保等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专项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核查与监督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业务发展情况及
其它相关事项,做出了公正、客观的判断。同时积极关注行业政策和市场动态,不断学习监管精神,持续依法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监督,有效督促了公司规范运作,并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听
取管理层汇报以及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相关人员沟通等多种方式认真履行职
2责,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同时通
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性的情形发生。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要求进一步说明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3项关联交易事项:分别为《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的公允性、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做了细致的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对副总经理候选人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员工持股计划
3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同时,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的经营规模、发展阶段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公正履行职责,进一步加
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审慎行使表决权,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积极推动公司盈利水平的提高,同时积极提升自身知识水平,提高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能力与意识,保证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杨萱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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