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0959号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度)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1-5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0959号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乐通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乐通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乐通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1页德皓核字[2026]00000959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乐通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乐通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乐通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乐通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东红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静峰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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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1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公司由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向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47251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6元。截至2024年10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7499984.60元(壹亿贰仟柒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肆元陆角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22641.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877343.09元(壹亿贰仟零捌拾柒万柒仟叁佰肆拾叁元零玖分)。
截止2024年10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4]京会兴验字第0083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0877343.0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元;于2024年10月
29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877343.09元;本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0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0.00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截止日余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120877343.09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345.53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20877343.09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减:募集资金专户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减:账户销户余额转出345.53专项报告第1页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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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4年10月25日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公司应当以传真或邮件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9050180805712268124299984.60---已销户
司深圳景田支行
合计124299984.60---
注: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为便于账户管理,本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6日对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45.53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第2页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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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专项报告第3页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20877343.0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877343.0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877343.09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是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截至期末累计本年度实现的效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含部分本年度投入金额进度(%)(3)可使用状态日否发生重大变
投资总额额(1)投入金额(2)益预计效益
变更)=(2)/(1)期化承诺投资项目
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否120877343.09120877343.09---120877343.09100.002024-10-30------否
合计120877343.09120877343.09---120877343.09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无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不适用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不适用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不适用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无专项报告第4页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不适用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不适用或其他情况专项报告第5页。
效无他其,用专告报务业所本于用仅件此。
效无他其,用专告报务业所本于用仅件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