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海峡股份
2025年度涉及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工作
(一)交易背景情况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经海峡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海峡股份与财务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重新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有效期于2025年1月1日开始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二)财务公司情况
1、财务公司基本情况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于2009年12月30日在上海自贸区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208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15.1258%,其余股权由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持有。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698814339L成立时间2009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195亿元人民币(含2500万美元外币资本)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5299号8层
1法定代表人马向辉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
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
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
业务范围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
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九)从事套
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2、财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090.38亿元,负债总额1842.64亿元,所有者权益247.74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77亿元,净利润8.62亿元。
二、《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现时所持《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甲方同意向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以下金融财务服务:(1)存款服务;(2)信贷服务;(3)清算服务;(4)外汇服务;
(5)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派出机构批准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利率不低于存款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主要独立商业银行就相同类型存款服务设定的利率。
(2)贷款利率不高于信贷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主要独立商业银行就相同类型信贷服务设定的利率或费率。
(3)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清算服务,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4)关于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服务等,财务公司为海峡股份提供服务所
收取的费用应遵循以下原则: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派出机构就同种类型金融
财务服务规定的标准收费(如适用);参照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向海峡股份提供同种类
2型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参照财务公司向其他相同资质第三方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的手续费。
(四)交易限额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及其附属公司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结余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4亿元;甲方为乙方及其附属公司授出之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以上业务在信贷服务额度内循环使用。
(五)服务原则
乙方及其附属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服务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六)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于2025年1月1日开始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三、《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40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为3.64亿元人民币,交易峰值未超出《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下的年度交易上限额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四、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执行情况
(一)风险评估
根据《海峡股份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认为:
1、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2、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3、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
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二)风险防范3公司制定了《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风险报告与披露、风险处置程序、后续事项处理等内容,有助于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五、会计师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审核报告》,该审核报告认为:
“经审核,《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在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六、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已发布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执行中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履行情况良好,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公司关于《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协议的执行情况、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
处置预案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余皓亮马鹏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