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2025年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中审众环同时具备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企业破产清算管理人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237人,注册会计师1301人。
中审众环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50亿元,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收入11.7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3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和1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中审众环关于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中审众环讨论审计内容及服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中审众环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
审阅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中审众环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中审众环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