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1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
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
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覆盖了对如下内部控制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核心业务:食品安全、生产安全、
资产管理、财务报告、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2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认定标准定义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1、错报≥利润总额的5%;
重大缺陷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2、错报≥资产总额的3%;
离控制目标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
的5%;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
6、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重要缺陷额的3%;
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
7、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
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营收入总额的1%。
8、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9、错报<利润总额的3%;
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10、错报<资产总额的0.5%;
之外的其他缺陷
11、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
12、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上述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的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3*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或间接造成影响,数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可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未能识别该错报;
4)内外部审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
内未加以整改;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4(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发生责任事故;
*遭受严重行政监管处罚;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1日期间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00万元的内控缺陷,系因控股子公司河南华英锦绣粮业有限公司在审批环节未能准确判断收款人性质所致。相关资金已于报告期内全额归还,上述缺陷已完成整改。
针对上述缺陷,公司已经开展系列工作进行整改完善:
1、公司已要求关联方及时偿还相关款项,截至2025年12月11日,相关被占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已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
5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严格责任追究,压实管理责任。对造成公司违规的相关责任人员,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完成问责处理,强化“失职必究”的管理导向。
3、完善内控体系,强化监督执行。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动态优化内控制度;聚焦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识别并整改缺陷;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内控运行状况,提升执行效能,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深化合规培训,强化规范意识。持续组织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系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充分认识资金占用问题的危害性,强化风险责任意识,全面提升规范运作能力,使监管要求及公司内控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经营管理中。
公司不存在除上述说明外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信息。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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